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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不只需要「讓步」 更需要「共同目標」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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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30日 06:35
2015年05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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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在上月提出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建議辦法。現時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之間在爭奪民意。但雙方其實都明白,當中不少支持者都只不過是出於考慮政治現實才委婉接受。因此政府及部分建制派議員口中的大部分市民滿意方案實為空談。同樣,對於方案反對者常所言的「袋住先就係袋一世」,也只不過是假定中央政府在2017年政改通過後,就等同落實《基本法》規定的普選承諾,今後不會再有修改的空間,無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欽差大臣」 再重複地說:「現時政改方案規定有2至3名特首候選人,保障了選舉的競爭性。」「由500萬選民選出行政長官,比現時1200人選出,更有民主成分。」但實際上今天的亂象關鍵在於中央從未有推行過民主選舉的經驗;對於中央政府而言於資本主義城市當中推動民主選舉,與原有的政治風險控制機制截然不同。幾位經歷過六四事件的「老北京」向筆者表示,他們去年9月1日看到報章頭版上標着,「人大通過香港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時,雖然直覺上認為要從共產黨手上拿到普選權簡直是天方夜譚,但如果香港真的是能夠順利落實普選,這將會是他們盼首已久的夢想。


與中央政府商榷

今天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經歷了基本法草擬的過程。在基本法草擬過程中,第七稿尚未設定就已對「提名委員會」進行討論。在第八稿中,條文中加入「提名委員會」的安排,當時不同團體對「選委會」及「提委會」有各自的意見及考量。正方主要觀點包括:提名委員會中工商界的部分能保護資本主義社會;第二,在當時香港的政治環境下,直接選出行政長官容易令主張「推進中國民主化」的政客勝出,這可能不獲中央任命;第三,可以確保候選人的素質,並控制普選環節候選人的數量。 反方意見包括:第一,由一小群人擁有選舉權畮ㄕW權,會容易產生不公;第二,行政長官由立法會或其他各級議會以外的團體,如提名委員會提名或選舉產生,香港會出現在行政及立法以外的第三個權力中心,干擾行政立法正常運作。


時過境遷,問題逐漸開始浮現。今天香港政治氣候,已經不見得以高舉推動中國民主政治,維護「一國兩制」的政黨佔優;相反,「本土」及激進勢力,乃至「港獨」這些與祖國各奔東西的主張,愈見成為政治主流。今天祖國的市場經濟也充滿資本主義色彩,提名委員會的責任是維護資本主義社會繁榮安定,理由明顯說不過去。如果過去多屆選舉委員會的實踐經驗中能夠讓香港市民產生信心,那今天市民對選委會畮ㄘe會的說法,絕不可能都是一大堆的疑慮和負面印象。


的確,現時提名委員會中的組成部分,與民意有所脫節。本地強大的商界勢力壟斷了香港的經濟命脈,擁有左右大局的政治權力。在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中反映,當中央政府及香港市民意願明確,本地財閥有能力堂而皇之忤逆中央及香港市民。但中央政府過去多年連番護短,牽連的卻是香港市民對中央政府和「一國兩制」的信心。


另外,當年基本法草委擔心提委會演變成第三權力中心問題也逐步浮現。現時行政長官選舉的制度設計中,根本就無法透過5年一度的選舉讓民意撮合行政立法,促成一個有共同政綱和施政理念的行政立法一家的「管治聯盟」。選舉委員及未來提名委員一樣,香港市民根本無法要求其問責及交代投票意向。試問怎樣讓人信服提名委員會的存在是為了確保最終進入普選階段候選人的質素,而並非是讓小部分人謀求自身私利?


泛民主派的「雞肋」

對於泛民主派支持者,在民主路上爭取接近40年,不會不明白「普選」曾經是多麼遙不可及,也應該明白今天是多麼的近在咫尺。當年在基本法草擬第八稿過程中,剛經歷「六四事件」。假如當年沒有「提名委員會」的安排,中央政府也不可能讓普選在2012年或以後實施。無疑當年對「提名委員會」內容細節的留白,就是希望留待以後按香港及內地實際情况再作修訂。無可否認的是,草擬時的對港事務官員都曾經滿懷自信,回歸20年後的2017年,香港與祖國已經是同心同德,中港一家。始料不及會有2003年七一大遊行及2014年的佔中行動。中央對港部門在2003年以後收起樂觀情緒,開始積極協作特區政府管治,扶持親建制勢力。


對於泛民主派而言,2010年曾經相信「大局為重」與中央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結果換來的卻是對港工作部門官員的「政績觀」 在來年立法會選舉上對其全面圍剿。官員只顧及短期成效,缺少對長遠建立互信的考量,就連回歸以來領導人多次強調倡議構建「建設性反對派」的思路,迅即拋諸腦後。


現在要泛民主派鼓起勇氣通過,就必須讓雙方弄明白兩個問題:第一,中央政府是否有決心及誠意依基本法45條的規定,兌現遲來「民主回歸」的承諾。第二,泛民主派及一直堅持反對方案市民,還是否尊重基本法草擬過程中有關「提名委員會」的決定。這兩者都是落實普選的重要基石;任何一方無法理解,都只會令普選無望。


國家副主席在上月重申中央對於依法落實普選是堅定的,這算是就第一個問題回答了「決心」,但當中的「誠意」仍然有待進一步答覆。可是,這個「誠意」會否到來,正如上面所言,也需要北京與香港本地之間的良性互動及互信。若然泛民主派及市民由始至終,堅決不承認「提名委員會」。筆者很相信現時這份「折衷方案」也會成了表決方案,普選也成了通過與不通過也罷的「雞肋」。


共同協商解決香港政治困局為起步點

要讓香港社會重新步入正軌,中央及香港就必須有共同的目標及基礎。普選只是一個手段,但內涵還是需要認清的。要泛民主派支持政改通過,中央及特區政府就需要有新的論述,解決上述制度性問題重建管治,使香港走向正軌。中央的「誠意」及泛民的「讓步」不能光建立在空洞的「普選」二字,才是協商及解決問題的起點。


第一,香港社會需要恢復政治穩定,建立市民對制度的信心。香港急需一個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來謀求未來經濟及民生出路。香港社會公民意識日漸高漲,市民參與政治的期望愈發增加,但政府與立法會實踐價值的能力回歸多年未有明顯進步,相反民主成分不足更顯現不少造成社會期望與政治現實的落差。正如前陣子的光復上水行動,其實就是部分市民厭倦一般示威抗議,認為傳統渠道無效。因此進而尋求制度外,甚至是違法的直接行動。


香港憲制民主化有迫切性。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實際上是給市民提供一個有效而直接參與政治的渠道。若政改不獲通過,結果不只讓香港在經濟及民生蹉跎,政治生態也會愈發惡劣。市民,尤其年輕一輩對制度更不信任。泛民主派會因為拒絕「袋住先」而令民主運動及泛民主陣營變得更堅實,讓等待多年的香港市民對政制前景及未來失去信心,結果只會坐就「港獨派」。


第二,香港急需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提高政府管治能力。行政機關與立法會長期存在民主程度的差異,導致行政立法處於對抗關係,政府政策難以在立法會通過。由全港選民選出的行政長官施政上有較強的民意與立法會議員討價還價,而且利用全港性選舉,促成未來行政長官參選人要有能力尋求不同政黨組成議會內的管治聯盟。


現時提名委員會的設計,除了立法會及區議會界別外,真正由政黨手執的提委會選票只有50票左右。 只有讓立法會的政黨在提名委員會中有較大的議價能力,才能使政黨成為平衡社會界別利益及政府之間的橋樑,讓提委會成為連結行政立法的機構。再者,政黨背景的提名委員也需要為其提名向選民交代問責。這使得每屆行政長官選舉,不僅是一次民意授權,更是修補行政立法關係,鼓勵政治協商,令貼近民意的政策得以通過。


第三,通過方案有利重建中央與泛民主派之間的互信關係,促進香港民主化進程發展。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思指出制度變革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出現,這就是所謂的「臨界點」。在香港民主化發展來說,今次政改就是一個「臨界點」。泛民主派的動員造就了79天的佔領,但也同時意識到自身實力有限;而中央政府也需要重新審視2003年以來的治港方針,進行調整,豐富「一國兩制」的內涵,建立官民互信。相反,否決後香港的民主道路會變得更嚴峻。


在這個重要世代交替的時刻,中央政府及泛民主派是時候促成政治和解,商討香港未來,共同定下願景和方向。讓明日香港的領袖及新一代年輕人建立對中央政府的好感和信任,也讓中央政府有信心踏出調整治港方略的一步,重新看待泛民主派,緩解香港在民主化過程的陣痛期。在2017年讓中國政治現代化作一次重要的「試驗」。


4位作者是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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