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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學術自由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之一,亦受到《基本法》明文保障。但自香港回歸以來,不斷發生學術自由受損的事件。例如,港大民調事件、教院風波等。早前,特首梁振英接二連三委任親信擔任大專院校校董,又涉嫌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學位的推薦名單,引起公眾憂慮學術自由又再受到威脅,質疑特首作為校監的權力過大。因此,我們必須對症下藥,修訂相關法例。
特首兼任校監 削院校自主
根據現行法例,特首兼任全港10間法定院校的校監,掌握多項重要的權力。雖然在各間院校的情况略有差異,但主要包括委任部分校董會成員、主席、副主席和司庫;以大學的名義頒授學位及其他學術名銜,包括榮譽學位及榮譽名銜。
現時院校之間沒有劃一的校董會架構,特首可委任的校董人數和佔校董會的比例各有不同。以演藝學院的比例佔最多,特首可委任15名校董會成員,佔校董會人數達83.3%;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和嶺南大學的校董會,亦有過半數成員由特首委任,足以左右校政(見圖)。
梁振英有權必用 干預院校自主
特首兼任大學校監的做法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雖然以前的港督和特首依法擁有龐大權力,但當時很大程度上僅是一種儀式上的角色。港督或特首都非常克制,有權而不用。而所委任的校董會成員通常都是社會賢達,並沒有濃厚的政治色彩,能夠維持院校的自主性,與梁振英現時的作風截然不同。
梁振英在上任以來,已經委任了多達70名校董,當中近三成為現任或前任的人大或政協成員。而在較早之前,梁振英更曾分別委任他前競選辦的3名副主任——紀文鳳、鄧淑德和劉炳章進入港大、浸大和理大的校務委員會或校董會。
最近,梁振英又委任了曾經企圖干預院校自主的前教統局長李國章擔任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以及缺乏教育管理經驗的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擔任科大校董會主席,掌管大學的管治工作。此等任命,反映梁振英用人唯親,安插親信和建制派人士進入校董會,有企圖操控院校之嫌。
修訂法例 保障院校自主
再者,梁振英似有意違背校監自我約束的傳統,有權必用。涉嫌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名單,就是一顯例。而且,其權力的運用,超出了公眾和大學師生的監察範圍,在涉嫌削減港大名譽學位委員會的事件之中,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和黃碧雲分別去信港大查詢,結果均被校方以「保密」為由而拒絕透露資料,反映特首運用校監權力的過程極為黑箱作業。
當權者不應干預院校自主,是香港高等教育一直以來的傳統,但這個傳統正漸漸瓦解。一個缺乏人民授權的「小圈子」特首,掌握着校監的巨大權力,只會方便他干預院校的施政,損害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今天,我們已無法再依賴特首的自我克制,因此必須釜底抽薪,重新審視和修改現行的大學條例,方可在制度層面上確保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檢討大學條例實在刻不容緩,包括檢討特首應否兼任各院校的校監或監督、削減或取消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校董會席位、引入更多的師生代表、增加校監行使權力時的透明度等。我們將會就此諮詢各院校師生的意見,研究以私人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修訂,以加強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保障。
作者葉建源是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是立法會議員、馮偉華是教協會會長
特首兼任校監 削院校自主
根據現行法例,特首兼任全港10間法定院校的校監,掌握多項重要的權力。雖然在各間院校的情况略有差異,但主要包括委任部分校董會成員、主席、副主席和司庫;以大學的名義頒授學位及其他學術名銜,包括榮譽學位及榮譽名銜。
現時院校之間沒有劃一的校董會架構,特首可委任的校董人數和佔校董會的比例各有不同。以演藝學院的比例佔最多,特首可委任15名校董會成員,佔校董會人數達83.3%;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和嶺南大學的校董會,亦有過半數成員由特首委任,足以左右校政(見圖)。
梁振英有權必用 干預院校自主
特首兼任大學校監的做法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雖然以前的港督和特首依法擁有龐大權力,但當時很大程度上僅是一種儀式上的角色。港督或特首都非常克制,有權而不用。而所委任的校董會成員通常都是社會賢達,並沒有濃厚的政治色彩,能夠維持院校的自主性,與梁振英現時的作風截然不同。
梁振英在上任以來,已經委任了多達70名校董,當中近三成為現任或前任的人大或政協成員。而在較早之前,梁振英更曾分別委任他前競選辦的3名副主任——紀文鳳、鄧淑德和劉炳章進入港大、浸大和理大的校務委員會或校董會。
最近,梁振英又委任了曾經企圖干預院校自主的前教統局長李國章擔任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以及缺乏教育管理經驗的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擔任科大校董會主席,掌管大學的管治工作。此等任命,反映梁振英用人唯親,安插親信和建制派人士進入校董會,有企圖操控院校之嫌。
修訂法例 保障院校自主
再者,梁振英似有意違背校監自我約束的傳統,有權必用。涉嫌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名單,就是一顯例。而且,其權力的運用,超出了公眾和大學師生的監察範圍,在涉嫌削減港大名譽學位委員會的事件之中,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和黃碧雲分別去信港大查詢,結果均被校方以「保密」為由而拒絕透露資料,反映特首運用校監權力的過程極為黑箱作業。
當權者不應干預院校自主,是香港高等教育一直以來的傳統,但這個傳統正漸漸瓦解。一個缺乏人民授權的「小圈子」特首,掌握着校監的巨大權力,只會方便他干預院校的施政,損害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今天,我們已無法再依賴特首的自我克制,因此必須釜底抽薪,重新審視和修改現行的大學條例,方可在制度層面上確保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檢討大學條例實在刻不容緩,包括檢討特首應否兼任各院校的校監或監督、削減或取消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校董會席位、引入更多的師生代表、增加校監行使權力時的透明度等。我們將會就此諮詢各院校師生的意見,研究以私人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修訂,以加強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保障。
作者葉建源是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是立法會議員、馮偉華是教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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