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12歲的無證童肖友懷(懷仔)匿港9年後,上周四(4日)自願遣返內地。有意見質疑懷仔匿港是逃避內地一孩政策下的超生罰款。本報翻查內地生育條例,發現按懷仔出生年份,倘其兄長非殘疾兒童,懷仔即屬超生兒(見另稿),需繳納罰款。對於懷仔一家生活貧困,其父報稱因傷殘養不起懷仔,所以送人撫養,其汕頭同村居民慨嘆國家殘疾津貼難申請且金額少,「政府會覺得你家庭成員多,就算你殘廢了也有別人照顧,所以給的更少」。
明報記者 汕頭直擊
懷仔上周四與外婆周紹璇到深圳後就不知去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的助理李先生說,工聯會已派人到內地擬向懷仔家人提供協助,但昨日仍未聯絡上,仍會密切留意事件。記者昨日多次致電懷仔父親肖輝鴻的手機,但對方一直關機。懷仔的五叔肖輝智亦無法聯絡兄長,其他親友均不知懷仔父母及兄長的去向。
懷仔一家仍去向不明
懷仔家鄉汕頭濠江區茂北村,其父親的祖屋已破爛至不能居住,鄰近鄉村有多幢無人居住的簇新村屋,其中一幢三層高的村屋有傳屬懷仔父親所有,但鄰居指未見過有貌似懷仔的家人出入,懷仔的五叔亦指該屋屬兄長的機會不大,五叔的女兒說:「四伯(肖輝鴻)手斷了,沒有工作,不知去向。」
村民:殘廢等同無收入
茂北村一帶有不少介紹計劃生育的宣傳品,但不少村民都有多於一個小孩,有老村民說,在農村若首胎為女孩即可多生一個;有村民為傳宗接代,連生兩名女兒後寧可付超生費仍要「追仔」。
育有兩名子女的村民肖女士說,按其家庭狀况只能生一個孩子,誕下次子後被罰約3000元超生費,她指農村人多從事體力勞動,身體殘廢了等同失去收入,估計懷仔父親真的無力照顧兩個孩子才把一個送人。
聞領救濟 村民冷笑
內地政府有對殘疾者提供援助金津貼,但有村民聽聞「懷仔父傷殘後為何不向政府求助」即冷笑,直斥有關政策「幫不了什麼」。肖小姐指申請援助金手續繁複及困難重重,單身者每月僅得300元資助,有妻兒者則每月約100元,因政府認為殘廢者有家人照顧,「所以給的更少」。由於社會福利不足,不少殘疾村民都沒有申請援助金,部分人病情惡化至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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