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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燒基本法是表達自由的一種方式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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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10日 06:35
2015年06月1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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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四燭光晚會,學聯缺席,四大學生會在台上焚燒基本法,觸動了建制和泛民的神經。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質疑:燒基本法的同學是否反對一國兩制?京官饒戈平指摘學生涉港獨意圖,否認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需要警惕。梁振英沒放過任何機會加入批評:即使對政制方案有不同意見,都不應不遵守《基本法》。


泛民也不遑多讓。有泛民律師「無話可說」,擔心予人藉口批評學生不尊重基本法,令民主進程橫生枝節。有法律界代表感到痛心,認為基本法關於人權、自由、司法獨立的條文相當珍貴。更誇張的是一位泛民大學教授,即場拂袖而去,指摘學生騎劫了悼念晚會。


燒基本法 不是第一次

建制和泛民對燒基本法的反應如此強烈,真是「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焚燒基本法絕對不是第一次,頒布前後,回歸前後,已經發生多次。回歸前,有大學生燒基本法條例草案,抗議政制內容,也有民主派議員燒基本法模型,指基本法不夠民主。


1999年人大就居留權釋法,學聯在立法會外燒基本法,抗議人大干預香港司法獨立;2004年人大否決07、08雙普選,學聯在禮賓府外焚燒基本法抗議;2002年四五行動在政府總部外焚燒基本法反對23條立法;2005年反對人大第三度釋法,民陣遊行,長毛燒基本法;2013年黃毓民、黃洋達推動「全民制憲」,在灣仔焚燒基本法……

大學生在六四集會焚燒基本法,建制派視為「階級鬥爭新動向」,上綱上線指摘學生反一國搞港獨,我一點不奇怪。令人意外的是,民主派律師教授的強烈反應,又「無話」又「痛心」又「拂袖」,想請教幾位泛民賢達:今次大學生燒基本法,與過去十多廿年多次焚燒基本法抗議事件,本質上有什麼分別?


可能你會馬上回應:場合不對呀!悼念六四,焚燒基本法,會「有位畀人入」:反共民運與港獨合流,令香港民主橫生枝節。


表面上看似很有道理,但邏輯也不對呀,如果學生真的搞港獨,「建設民主中國」就不應是香港人的責任。香港民主都自顧不暇,哪有時間精力搞反共民運?我認為,這種擔憂也是多餘的,連雨傘運動提倡的「命運自主」,都被「左口左面」的建制派上綱上線扣港獨帽子,多一頂這樣的帽子又何妨!


為什麼要在六四燭光集會唱《撐起雨傘》、講政改、焚燒基本法?悼念六四就應該純粹些,不應攙雜其他內容。你忘了嗎?這是對社會訴求的回應:六四是一場本土運動,六四爭民主反腐敗,應該扣連雨傘運動爭民主反官商勾結,支持香港雨傘運動,有不少內地人被捕坐牢,其實六四還沒有完結。在這個意義上,我們都是命運共同體。六四晚會本土化,年輕化,雖然做得「半桶水」不太理想,但卻是一個不錯的嘗試,應繼續努力。


用理解角度看待

各位泛民朋友,請不要對焚燒基本法有過分反應,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不要陷入黨官的邏輯,燒基本法不是反對一國兩制,不是搞港獨,也不會燒掉所有保障港人自由人權的條文。我訪問了其中一位參與行動的同學,他說,基本法有不少不民主違反人權的條文,例如45條、23條、158條,應該完善,修改,甚至廢除,他們這樣做,目的是引起全民討論甚至爭論。


你或許不同意他們的觀點,反對他們的行為,那窮兇極惡的北方巨人,連美國日本都要忌三分,擔心任何挑釁都不會有好結果。香港的新聞言論表達自由雖然日漸萎縮,但仍然存在,燒基本法沒有犯法,是表達訴求的一種方式,也不是今天發明的新生事物,作為成年人,應該用理解的角度看待。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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