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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非禮13歲援交女 港大生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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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13日 06:35
2015年06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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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3歲女童聲稱「暑假無嘢做」,且對援交好奇,遂假裝17歲於成人網站招客,其父從其記事簿得悉並揭發事件。事後多名嫖客被捕,其中已有女友的港大三年級男生稱,因女童「有前有後」,身材豐滿,遂沒有懷疑其年齡,遂否認非禮罪。裁判官昨接納辯方指被告真誠認為女童已年滿16歲或以上的抗辯理由,裁定港大生罪名不成立。


稱女童「有前有後」衣著成熟 信事主17歲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透過觀察女童的錄影會面片段可見,女童的個子非細小,其聲調及外貌均沒有半點稚氣,較其實際年齡大;假如女童在衣著上刻意顯得成熟,或能瞞騙客人。事實上,女童於片段中提及案發經過時,顯得平靜及從容,沒有半點慌張,更承認接見被告等客人時會刻意表現成熟。基於蔡一早獲告知女童已經17歲,在先入為主下,蔡沒有明顯理由懷疑女童虛報其年齡。


裁判官續指出,蔡對異性的親密接觸,除了與其親密女友外,似乎全部從援交所得。由於未能完全否定辯方所指,蔡確實真誠或合理相信女童為16歲或以上的抗辯理由,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判官遂判處蔡非禮罪不成立。


控罪指出,被告蔡偉麟(22歲)於去年8月4日在油麻地御花園酒店一房間內非禮女童X。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蔡與女童前往時鐘酒店一起洗澡。二人肉帛相見時,蔡對女童上下其手,其後支付女童750元,讓女童為他口交。蔡自辯時形容女童,「有上有下,有前有後」,「胸部好大,有33、34」。當他見到女童赤裸的胸部時,更「心諗會唔會有C或D」。蔡稱自己出身於男校,性經驗「很少」,未能判斷女童的真實年齡。


同案另外4名曾光顧女童的嫖客早前分別承認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罪,分別被判處1年至18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KCCC3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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