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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現任政府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林筱魯名下公司持有的一幅屯門天台地,近日被拆細成20份,以「空中農莊」名義放售,每份售價19萬至31萬元。地政總署證實,於涉事工廈天台耕作,違反地契中只限作工業用途的規定,已去信提醒業主。林筱魯回覆稱已跟新買家簽約出售整個天台,所有工程均是由新買家所為,但承認身為業主亦有責任,會提醒買家還原。
今次是本港首次有工廈天台拆售作農業用途,有業界認為目前欠缺相關政策和法規,不建議小投資者購入拆售的天台地作農業用途(見另稿)。
明報記者
本報記者月初到涉事的屯門宏昌工業大廈天台觀察,天台明顯已劃分為20個方形範圍,每格鋪設了約3吋厚的石屎地台,以1呎高石屎圍牆分隔開,圍牆上建有若干金屬柱,並已鋪設了水電設施。地產代理稱稍後會在柱上安裝籬笆,每個範圍面積由420至765平方呎不等。
林筱魯公司持有 8月將完成交易
根據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資料,上址頂層14樓和天台業權由林筱魯與家人合組的「恒展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林本人持有公司兩成股權。該公司於2012年底以1850萬元購入該廈的頂層連天台。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恒展去年底以2010萬元將物業出售給資深投資者許愛菊名下公司,交易定於今年8月底才完成,因此現時註冊業主仍是林筱魯持有的公司。
地署:訂明只可作工業或倉庫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該工廈的地契條款訂明只可作工業或倉庫用途,開設「農莊」即農業運作,並不符合地契准許用途。屋宇署表示,曾派員到天台視察,發現部分天台已豎設約1呎高圍牆並加裝木圍欄,擬作花槽或農耕用途,不屬於要取締的類別,該署不擬採取執法行動。
該天台農莊除違反地契外,本報翻查大廈公契,有條文規定天台業主必須容許其他業主進入天台,以便進行任何所需的工程,並必須保持天台清潔。律師梁永鏗解釋,若將天台改作農莊,會影響其他業主使用天台,亦很可能難以維持清潔,因此可能違反大廈公契。
林:若新買家拆售 或違雙方協議
林筱魯本身是城市規劃師,並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古諮會主席、西九文化區董事,並曾任市建局執行董事。他對本報表示,該物業是他與家人的投資,買賣由胞兄負責。他知道物業已簽約賣予新買家,為方便新買家而於交易未完成前便讓新買家先取鎖匙裝修。但他稱,若新買家現時便拆售物業,有可能違反雙方協議;身為業主,亦必定會跟進違契情况,會要求新買家還原。
律師梁永鏗表示,業主有責任監管名下物業,若政府執法,對象是業主及佔用人,業主表示不知情,只可以是辯護理由。他認為,小投資者若打算購買天台作農莊,必須細閱地契、公契以及建築物條例,只要牴觸任何一項,投資有機會泡湯。
頂層分間34房 消防:疑未經授權改建
至於頂層14樓全層,記者發現正進行工程,分間成34間工作房。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發現頂層正進行懷疑未經授權的改建及加建,已轉介屋宇署跟進,但對於該等改動是否符合消防條例,該處並無回應。屋宇署表示,曾收到頂層的若干小型工程申報通知書,正與有關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跟進了解。
林筱魯解釋,頂層的工程亦是由新買家所為。本報曾就違契拆售天台作農業用途及分間頂層一事多次接觸新買家許愛菊,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認為,林筱魯身為業主,對違反地契實有責任,希望他能公開交代是否早已知情,若新買家做法有問題,可能需要考慮終止合約。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今次是本港首次有工廈天台拆售作農業用途,有業界認為目前欠缺相關政策和法規,不建議小投資者購入拆售的天台地作農業用途(見另稿)。
明報記者
本報記者月初到涉事的屯門宏昌工業大廈天台觀察,天台明顯已劃分為20個方形範圍,每格鋪設了約3吋厚的石屎地台,以1呎高石屎圍牆分隔開,圍牆上建有若干金屬柱,並已鋪設了水電設施。地產代理稱稍後會在柱上安裝籬笆,每個範圍面積由420至765平方呎不等。
林筱魯公司持有 8月將完成交易
根據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資料,上址頂層14樓和天台業權由林筱魯與家人合組的「恒展投資有限公司」持有,林本人持有公司兩成股權。該公司於2012年底以1850萬元購入該廈的頂層連天台。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恒展去年底以2010萬元將物業出售給資深投資者許愛菊名下公司,交易定於今年8月底才完成,因此現時註冊業主仍是林筱魯持有的公司。
地署:訂明只可作工業或倉庫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該工廈的地契條款訂明只可作工業或倉庫用途,開設「農莊」即農業運作,並不符合地契准許用途。屋宇署表示,曾派員到天台視察,發現部分天台已豎設約1呎高圍牆並加裝木圍欄,擬作花槽或農耕用途,不屬於要取締的類別,該署不擬採取執法行動。
該天台農莊除違反地契外,本報翻查大廈公契,有條文規定天台業主必須容許其他業主進入天台,以便進行任何所需的工程,並必須保持天台清潔。律師梁永鏗解釋,若將天台改作農莊,會影響其他業主使用天台,亦很可能難以維持清潔,因此可能違反大廈公契。
林:若新買家拆售 或違雙方協議
林筱魯本身是城市規劃師,並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古諮會主席、西九文化區董事,並曾任市建局執行董事。他對本報表示,該物業是他與家人的投資,買賣由胞兄負責。他知道物業已簽約賣予新買家,為方便新買家而於交易未完成前便讓新買家先取鎖匙裝修。但他稱,若新買家現時便拆售物業,有可能違反雙方協議;身為業主,亦必定會跟進違契情况,會要求新買家還原。
律師梁永鏗表示,業主有責任監管名下物業,若政府執法,對象是業主及佔用人,業主表示不知情,只可以是辯護理由。他認為,小投資者若打算購買天台作農莊,必須細閱地契、公契以及建築物條例,只要牴觸任何一項,投資有機會泡湯。
頂層分間34房 消防:疑未經授權改建
至於頂層14樓全層,記者發現正進行工程,分間成34間工作房。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發現頂層正進行懷疑未經授權的改建及加建,已轉介屋宇署跟進,但對於該等改動是否符合消防條例,該處並無回應。屋宇署表示,曾收到頂層的若干小型工程申報通知書,正與有關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跟進了解。
林筱魯解釋,頂層的工程亦是由新買家所為。本報曾就違契拆售天台作農業用途及分間頂層一事多次接觸新買家許愛菊,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認為,林筱魯身為業主,對違反地契實有責任,希望他能公開交代是否早已知情,若新買家做法有問題,可能需要考慮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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