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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同股同權看似是普世價值。正正因為阿里巴巴提出所謂合伙人制度,建議指定的合伙人才能出任公司總裁,合伙人無論所持股權多少,都可能對公司的重大決定有相當的影響力。
最後,港交所不接受阿里巴巴提出的條件,阿里巴巴最後放棄在香港上市,2310億美元的IPO(新股上市)改在紐約上市。
強調公平、公正是金融中心必須堅守的核心價值。但同股是否必須同權,才能體現公義、公平呢?
教條式地擁抱同股同權,而不去問因由,不小心分析,其實對股東、對社會都未必有利。
馬雲曾解釋:合伙人制度不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這家公司,而是保護小股東及避免被外來文化左右,以至偏重短線得失。要做到這點,公司文化和價值觀必須長期維持下去。因此,他認為光因持股量多便可把公司的業務和文化重新定位是不能接受的。
相反,讓曾經在阿里工作5年以上,並具備優秀領導能力、高度認同阿里的人,以合伙人的身分領導公司,才能承先啟後,為股東創造更大的效益。
阿里在2010年引入這個制度後,先後28人獲選為合伙人。紐約交易所對這安排並無異議,阿里巴巴順利在2014年於紐約上市。
同股同權 只是形式上公平
筆者對這結果感到遺憾,不僅因為港交所失掉了「大刁」,而是因為事件反映出,香港有部分人士缺乏創新思維,而且對公平、公義一知半解。
同股同權只是形式上的公平。真正的公平是實質上尊重每名股東的意向和利益。
很多股東只希望能人治企。如果開股東大會,讓正反雙方充分陳詞並解答股東質詢後再表決,完全有可能大比數通過合伙人制度。果如是,任何外間力量以公平理由否決並不合理。
大股東逼供股攤薄 並不公義
其實,基本公義不具爭議性。所謂基本公義,只不過是從制度上避免己所不欲而施之於人而已。如果一味重形式主義,大股東掌話事權,為所欲為,一味要求股東供股,一邊壓低股價一邊吸入,攤薄不供股的股東的股權,又不停為供股的股東添加壓力,這樣的同股同權,又如何談得上是公平或公義呢?
可惜,對監管理者而言,偏重形式最易執行,偏重精神卻更為費勁。是以缺乏使命感的監管理者多偏重形式,小股東的實質權益惟有望天打卦。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 濼觀天下]
最後,港交所不接受阿里巴巴提出的條件,阿里巴巴最後放棄在香港上市,2310億美元的IPO(新股上市)改在紐約上市。
強調公平、公正是金融中心必須堅守的核心價值。但同股是否必須同權,才能體現公義、公平呢?
教條式地擁抱同股同權,而不去問因由,不小心分析,其實對股東、對社會都未必有利。
馬雲曾解釋:合伙人制度不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這家公司,而是保護小股東及避免被外來文化左右,以至偏重短線得失。要做到這點,公司文化和價值觀必須長期維持下去。因此,他認為光因持股量多便可把公司的業務和文化重新定位是不能接受的。
相反,讓曾經在阿里工作5年以上,並具備優秀領導能力、高度認同阿里的人,以合伙人的身分領導公司,才能承先啟後,為股東創造更大的效益。
阿里在2010年引入這個制度後,先後28人獲選為合伙人。紐約交易所對這安排並無異議,阿里巴巴順利在2014年於紐約上市。
同股同權 只是形式上公平
筆者對這結果感到遺憾,不僅因為港交所失掉了「大刁」,而是因為事件反映出,香港有部分人士缺乏創新思維,而且對公平、公義一知半解。
同股同權只是形式上的公平。真正的公平是實質上尊重每名股東的意向和利益。
很多股東只希望能人治企。如果開股東大會,讓正反雙方充分陳詞並解答股東質詢後再表決,完全有可能大比數通過合伙人制度。果如是,任何外間力量以公平理由否決並不合理。
大股東逼供股攤薄 並不公義
其實,基本公義不具爭議性。所謂基本公義,只不過是從制度上避免己所不欲而施之於人而已。如果一味重形式主義,大股東掌話事權,為所欲為,一味要求股東供股,一邊壓低股價一邊吸入,攤薄不供股的股東的股權,又不停為供股的股東添加壓力,這樣的同股同權,又如何談得上是公平或公義呢?
可惜,對監管理者而言,偏重形式最易執行,偏重精神卻更為費勁。是以缺乏使命感的監管理者多偏重形式,小股東的實質權益惟有望天打卦。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 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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