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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學生被指去年10月佔領運動期間,在龍和道阻差辦公,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辯方指控方遲交相關文件,未有足夠時間準備,要求押後審訊。裁判官質疑控方做法,斥其浪費法庭成本,並批准押後申請。案件排期7月29日開審。
控方前日才交20小時片段
代表被告葉文傑(23歲)的律師稱,辯方分別直到本周一及前日下午6時才收到控方提供的25隻光碟合共逾20小時的錄影片段,以及警員記事簿副本,沒足夠時間觀畢所有影碟,遂申請押後。
官﹕拉人多非藉口
裁判官稱,控方花了半年調查及落案,質問為何未能及早向辯方提供文件。控方代表解釋因案發當天警方從各區調派警員,當晚更拘捕46人,情况複雜,故需花較多時間收集警員記事簿,並要經過律政司方可將文件交予辯方。裁判官指多人被捕並非藉口,斥責控方浪費法庭成本。
【案件編號:ESCC1188/15 】
控方前日才交20小時片段
代表被告葉文傑(23歲)的律師稱,辯方分別直到本周一及前日下午6時才收到控方提供的25隻光碟合共逾20小時的錄影片段,以及警員記事簿副本,沒足夠時間觀畢所有影碟,遂申請押後。
官﹕拉人多非藉口
裁判官稱,控方花了半年調查及落案,質問為何未能及早向辯方提供文件。控方代表解釋因案發當天警方從各區調派警員,當晚更拘捕46人,情况複雜,故需花較多時間收集警員記事簿,並要經過律政司方可將文件交予辯方。裁判官指多人被捕並非藉口,斥責控方浪費法庭成本。
【案件編號:ESCC11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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