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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何看 標準工時制度的可行性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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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02日 06:35
2015年07月0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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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有報章報道本港有連鎖快餐店「太刻薄」,員工加班補償比原來的時薪少兩成至一半,且工作「更表」由公司決定,變相「多勞少得」。資方回應謂「加班安排均屬自願性質」,但工會卻認為哪有勞方會「搵自己笨」自願被剝削。


「太刻薄」事件突顯了工時規範的必要,否則議價能力低的基層僱員的權益便永遠不能受到任何具法律效力的保障。然而,落實立法規管工時亦並非易事,因勞資雙方必定就此角力。其實,特區政府於兩年前已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就標準工時立法諮詢了不同界別的意見。惟距離落實任何工時規範仍遙遙無期,因勞資雙方的意見實甚為分歧。


「一刀切」的困難

不過,除了勞資雙方的分歧外,落實工時立法的另一道障礙實歸咎於不同行業或工種的不同工時情况,使設計任何規範框架時倍添困難。大概基於以上原因,標準工時委員會於3月提出了「合約工時」方案,指日後勞資雙方簽訂合約時,並不需要跟隨任何「一刀切」的工時標準,只須訂明工時與相關福利細節便可。但由於此方案推行時會容許很多的灰色地帶,坊間的反應並不正面。


及後於5月底,標準工時委員會提出在「合約工時」的「大框」下,將會展開下一輪有關如何進一步保障基層僱員的研究(即所謂「小框」)。委員會初步傾向以月入1.5萬元為上限,規管這些職位的標準工時及超時津貼。


由於筆者一直有留意香港立法工時規管的進展,我們認為有關的討論不應只停留於「立法規管」便等於「一刀切」的想法,工時制度其實亦可具備一定彈性和不同行業的包容性。可惜的是,我們從先前標準工時委員會公布的「專題工時統計調查」及其相關的意見調查結果中,沒有看到類似「具彈性的工時制度」的選項有被用來諮詢公眾的意見,以致我們對公眾就工時制度的彈性處理之意見沒有一個確切的理解。


「彈性安排」應是出路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於4月中旬進行了電話調查,以了解市民對工時制度的進一步看法。對於所謂「一刀切」的標準工時規管,56.7%的受訪者認為不可行,33.4%則認為可行。為更深入了解,我們繼續追問認為「一刀切」並不可行的受訪者,當中的70.5%表示若將來的標準工時制度設有彈性安排(例如會為特定行業度身訂造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制度在香港應該可行。換句話說,40%的受訪者認為香港的標準工時制度在彈性安排下應該會可行,而認為「一刀切」與「彈性安排」皆不可行的受訪者則只有13.2%(我們整理了總體受訪者對將來標準工時制度之看法,見圖)。


有保障總比沒有好

由此可見,市民其實深明以「一刀切」形式推行工時規管的難度,但同時這並不代表市民認為以其他形式去規管工時在港並不可行。只要將來的工時制度能具備一定的彈性及包容性,使不同工種僱員也能在制度的規範下獲得法例保障,以上這個政策討論方向,相信仍為大多數市民所樂見。


此外,對於標準工時委員會早前的「合約工時」建議,調查結果顯示60.7%受訪者贊成,不贊成的只有10.4%,表示「一半半」的有22.9%。我們進一步分析收入相對較低人士的意見(月入為1.5萬元或以下),發現當中更有69.6%表示贊成,不贊成的只有5.7%。我們認為,由於「合約工時」建議總比現時沒任何保障的狀態為好,低收入人士以至一般市民應該覺得這個建議一定要「袋住先」。


然而,我們更想知道的是,市民對於將來工時規管的理想方案是否止於「合約工時」的建議?我們的調查同時亦有問及在「合約工時」之外,是否仍要為標準工時立法。結果顯示,有49.7%的受訪者認為仍有需要立法,而表示不需要的有21.4%。在月入為1.5萬元或以下的受訪者中,則有56.3%認為仍有需要,不需要的有15.8%。由此可見,市民(特別是低收入的一群)其實仍樂見具有法律效力的工時規管框架可以在將來落實。


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

我們認為現時展開有關「小框」的討論和研究,是朝「彈性」工時制度方向發展的重要一步,亦符合認為「有保障總比沒有好」的市民所期望。假若「如何推行」的問題能透過「彈性安排」順利得到解決,餘下的問題應該只剩下如何調解勞資雙方的分歧意見。我們期望委員會於下年初提交政府的建議,是一套能滿足各界需求,而又適合於香港脈絡運作的工時制度。


註:詳細數據可見以下網址:

http://www.cuhk.edu.hk/hkiaps/tellab/pdf/telepress/15/SP_Press_Release_20150430.pdf

作者李鏗、葉仲茵、葉天生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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