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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警棍運輸工阻差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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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04日 06:35
2015年07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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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工人被指去年在佔旺區搶走女警的警棍,事後他否認阻差辦公罪,並反指女警先用警棍扑頭,再誣告他搶去警棍。鄧經審訊後昨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指女警證供清晰直接,盤問下沒有動搖,裁定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相反被告的證供不合情理,亦與他的傷勢存有矛盾。


甘浩望求情指衝動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鄧德全(28歲)的違法行為不算最嚴重,事件中亦沒有警員受傷。辯方又呈上神父甘浩望等人所撰寫的求情信,並指案發當晚情况混亂,被告因一時衝動才犯案。


暫委裁判官趙慧怡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以索取其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稱警力過猛脫棍官指不合理

女警韋婧在審訊時供稱,去年10月17日她在旺角彌敦道執勤期間,被告突然接近,搶去她手持的長警棍及快步離開,她遂大叫及尾隨。被告行了6米後,數名警員上前將他拘捕。惟辯方稱,韋當日先用警棍扑向被告頭部一下,再扑他的頸部,由於她用力過度,才令警棍鬆脫,韋見狀便誣衊被告搶警棍。裁判官指被告的證供不合情理。


【案件編號:KTCC1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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