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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人拒簽租約 新世界:可簽恩恤金協議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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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10日 06:35
2015年07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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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朗大旗嶺村村屋地的佔用人盧志堅表示,新世界發展物業發展部經理(社區聯絡)陳建中於今年3月與元朗大旗嶺村村代表何志偉找他,指新世界為地主,要求他簽署租約,租約列明佔用人確認是租住新世界的土地,須向業主繳交象徵式年租100元,可租至2016年。


指已租予第三者 着與村長商討

盧志堅表示,拒簽租約後,新世界向其發律師信,指他侵佔土地,要求於限期前遷離,但盧無理會,續居於該處。及至上月中,盧家圍欄遭不知名人物多次破壞,盧遂致電何志偉要求停止及與發展商對話,陳其後抵達現場,但稱新世界已將土地租出予第三者,着盧與村長商討。


「須即時不可撤銷地放棄權利」

盧志堅其後再致電陳建中,陳稱若盧堅拒簽租約,可簽「恩恤金」協議,新世界願支付1萬元,但盧須「即時不可撤銷地放棄於該物業之租用權、使用權及其他權利,一切與有關該物業之權利即時終止」,盧可續佔用該處至另行通知,但「收番(土地)會預早半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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