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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豁免私募基金利得稅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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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18日 06:35
2015年07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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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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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經歷多年的討論,政府昨日終於刊憲,宣布豁免離岸私募基金的利得稅,即日起實施。政府預料,此舉可吸引更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拓展業務,並聘用本地的資產管理、投資及顧問服務,有助香港的資產管理業進一步發展。


羅兵咸永道亞太區金融服務稅務主管葉招桂芳表示,上一次政府在2006年豁免對冲基金的利得稅,刺激有對冲基金在香港的發展。她期望這次政府把稅務豁免範圍延伸至私募基金,會有相同的效果。


過往私募基金的管理及投資活動多設在離岸,在香港的主要是顧問角色,以避免香港政府收取利得稅。葉招桂芳估計,不少私募基金未來或會在港執行投資決定及基金管理。


金管局:促進外資來港成立基金

由於是次稅務豁免同樣適用於離岸私募基金旗下的特殊項目公司,金管局發言人表示,相信此舉可促進基金在港成立公司以持有投資項目,估計本地的資產管理、投資及顧問服務的需求會因此而增加。


這是繼中港基金互認後,又一項促進本港基金業發展的措施。身兼金發局成員的葉招桂芳表示,過往香港以信託型的公募基金為主,未來將會在架構上更多元化,如政府去年已就公司型開放式基金進行公眾諮詢,期望很快會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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