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統計處首次發表劏房戶研究報告,從披露的一些數據和結合本港居住、工作等特定因素,劏房在可見的日子將持續有需求,而從政府無意願制訂基本解決劏房問題的目標看來,預期劏房成為本港居住鏈其中一個組成部分的局面,將會長期存在。若按既然不能將之消滅,就要與它好好共存的原則,則政府既然要倚賴劏房應對居住需求,就要有破格思維,對劏房實施適度規範,以保障劏房住戶的生命安全,以至獲得較公平合理對待等,都是政府要思考和處理的問題。
樓價貴方便工作生活
劏房需求將持續不衰
根據統計處披露的數字,本港有劏房8.64萬個,約有20萬人居住。這是政府首次就劏房情况做調查,數據理應可信,而這個數字,較以往「靠估」超出甚多,即使與去年年中比較,就增加了三成。數年來,本港樓價持續上升,從已知情况,當局的招數僅遏制樓價過度猛升,並無意欲要樓價調整至市民可負擔的水平;另外公屋輪候冊已登記約28萬宗個案,以政府受制於可使用土地短缺,消化輪候冊的速度將十分緩慢。因此,無能力置業、負擔不起租住較寬敞居所的市民,公屋又可望不可即,劏房就成為他們的選擇;在可預見的未來,劏房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過往,一般印象以為劏房住戶多為老人長者,統計處則發現劏房的年齡層以25至44歲佔最多,達38.6%,其次是45至64歲(佔23.9%);調查又發現近七成劏房戶有經濟活動(有工作或做生意),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1,800元,有28%月入1.5萬元或以上,另有14%月入至少2萬元。根據這些數字,顯示劏房戶實際上相對年輕,收入不算太低,只是租金中位數為3800元,佔去他們的收入約三分之一而已;總體看來,他們與劏房未見太突兀格格不入,特別是近四成住戶表示住劏房目的為方便上班上學,只有17.4%說是經濟困難所致。就這些數字,設若本港的居住、生活等形態不出現根本改變,則部分市民「樂於」住劏房的情况,也將持續下去。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既然貪圖交通方便在劏房戶佔高比例,現在新建公屋大多數位處新界,則他們即使獲編配公屋,在工作與居住衡量下,或許有人會珍惜工作,選擇放棄公屋,這樣的話,劏房戶的「兵員」將更充足。上述分析和觀察,目的在指出一點:就是劏房在本港的特定時空,不能排除有存在現實需要和價值,因此,除非情勢突然改變,否則,劏房的環境即使再不濟,它成為本港居住鏈的一部分,仍然是揮之不去的現實。
劏房還有另一個現實,就是不少業主剝削住戶,這個現實,絕不應該謳歌。但是,劏房既然已經成為不可或缺之惡,則如何使住戶得到公平待遇,是需要思考和處理的問題。例如,一項針對綜援劏房的調查顯示,劏房戶面對業主濫收電費、水費,卻只能默默承受;現在電力公司每度電價格約1.1元,調查發現劏房每度電最高達2.5元,水費方面,水務署每立方米最高收費9.05元,劏房戶要繳交15元。由於電費高昂,不少劏房戶為節省電費,在燠熱的夏天都不開冷氣,劏房空間狹小,生活其間就更難受。劏房業主不准住戶安裝獨立電表,多收的電費水費等於變相加租,若政府和電力公司研究採取措施,杜絕業主藉電費水費斂財,對劏房住戶而言,就是德政。
此外,劏房間隔經常出現封堵走火通道的情况,居住其間生命安全受嚴重威脅,這在近年多宗劏房奪命火警中,早已暴露其風險隱患。劏房諸如此類問題,肯定還有不少。政府既然要借助劏房應對居住問題,則對箇中流弊不應視而不見,宜作通盤研究,確定問題之後,跳出現行條條框框,以破格思維解決劏房面對的問題。
劏房水電費高昂
當局應介入處理
例如,有學者建議政府直接介入市場當二房東,以市價租入市區單位,改成合法劏房,以較低租金租予合資格家庭,學者認為此舉可讓在附近地區工作的劏房戶,以較低租金住在原區,比政府目前在郊區增建公屋讓劏房戶上樓的做法,更切合劏房戶需要;另外,部分劏房戶被大幅加租時,因未能籌措逾萬元上期和按金,唯有放棄尋覓較便宜的單位,變相被迫捱貴租,學者建議政府可設短期免息貸款,使劏房戶找單位時能更靈活安排。總之,適度規範劏房,是政府應該思考的方向,包括利用大量空置工廠大廈改作受規管劏房,也應該納入考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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