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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屍案遺孤販毒走歧路 父慘死母入獄 當年未滿4歲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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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5年08月01日 06:35
2015年08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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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年前當時19歲的女子易寶雯,因擊斃及鹽醃肢解男友判囚10年,遺下二人未滿4歲的女兒易詠瑜入住孤兒院,女兒至今已經20歲,卻因誤交損友而染上毒癮,昨於高院承認販毒罪,還押候判。易詠瑜昨親筆寫下求情信,感謝執法人員拘捕她,使她「可以從販毒生涯中停下來」。


辯方求情時指,跟隨母姓的被告易詠瑜於未滿4歲時,其母因誤殺男友而入獄,被告因無人照顧,入住孤兒院,後來在寄養家庭長大。15歲時離開寄養家庭,卻誤交損友,並染上毒癮,曾入住戒毒所。她為掙錢購買毒品,曾任職不同行業,包括廚師、清潔和水電工人,案發時則沒有工作。


曾有兩項案底 入住戒毒所

辯方透露,案發時被告與3名朋友同住,但因單位發出噪音,惹來警員上門調查。被告怕被揭發藏有毒品,打算將之帶上天台,卻於途中遇上警員截查,被告聲稱部分毒品是她自用。據悉,被告曾有兩項案底,包括普通襲擊及自稱黑社會成員的罪名,事後她被判感化,後來卻因違反感化令,而判入更生中心。


親撰求情信 感謝拘捕免錯下去

辯方昨向法庭呈上4封求情信,包括由被告親撰的信件。她指母親以往曾犯下錯事,自己今次亦犯了錯,事後已感到非常後悔和自責,認為她除了辜負寄養家庭的期望,亦親手摧毁前途。她感謝執法人員將她拘捕,使她「可以從販毒生涯中停下來」。


暫委法官潘兆童指被告的求情信文筆暢順、表達清晰,欲了解如何能幫助她,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和心理報告。


案發於去年6月23日,警員到旺角界限街建福大廈巡查,於12樓電梯大堂遇見手持膠袋的被告易詠瑜,狀甚可疑,遂截停她。警員打開膠袋後,發現兩個透明膠袋,後來證實藏有約76克冰毒,市值約4.3萬元。被告警誡下指:「阿sir,呢兩包係冰嚟㗎,我買嚟自己食嘅,畀次機會呀。」


根據資料,1999年2月10日晚上,被告母親易寶雯遭男友揭發為小事說謊,於屯門寓所向她興師問罪,兩人起爭執。易寶雯先後用摺凳、利刀及鐵槌襲擊男友致死,將屍體肢解放在鐵箱內,並用了10包鹽醃屍。被告10多天後被捕,並於翌年被高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另連同她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罪,共被判囚10年。她後來就刑期上訴遭駁回。


【案件編號:HCCC4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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