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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近又傳來有記者在敘利亞失蹤的消息,其中的日本記者更是曾在伊拉克被綁架過,這在日本國內再次引起討論,不少人批評記者以身涉險,一旦出事就要勞政府出手救援,是自私又給國民添麻煩的行為。
類似的批評,其實對香港新聞界也不陌生。2011年,日本海嘯,本港傳媒第一時間派採訪隊趕赴災區,但不久就傳來核泄漏的消息,記者頓時身處險境,進退兩難。當時有評論說,日本傳媒發達,外國通訊社林立,根本毋須香港記者去現場就可以得到足夠信息,而本港傳媒之所以勞師動眾,只不過是藉此機會擦擦招牌、做做「騷」而已。
而近來的長江沉船事件、韓國的新沙士爆發,本港都有媒體派記者到現場採訪,同樣引來批評聲音,主要觀點有三:第一,事件與香港的公眾利益沒有關係;第二,大量當地媒體或國外通訊社已經在場報道,信息量很大,香港媒體沒有必要親到現場;第三,突發事件往往是災難或事故,媒體機構讓記者身赴險境是罔顧記者的勞工權益。
第一個問題不難反駁,香港地小人多,旅遊、經貿都與周邊國家和地區有密切聯繫,這些地方發生的災難或疾病與香港公眾利益必然息息相關。
倒是第二與第三點爭議較大:現在的通訊科技讓信息傳播容易,大事發生時還有必要派遣記者到當地嗎?為什麼新聞機構明明可以轉發外電,還要耗費大量資源, 讓記者冒着風險趕赴現場?又是為什麼,記者,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都甚少對此有所抱怨呢?
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了解在各種「現場報道」或「新聞直擊」背後的一種新聞操作和專業論述,一般稱為「見證」(witnessing)。
見證與新聞的可信性
不少學者都討論過「見證」在新聞傳播過程中的意義和作用,這是人們求索事實真相的一種機制,雖然我們永遠不可能了解一個事件的全部,但與事件在時間和空間上靠得愈近,往往就愈有資格來告訴別人究竟發生了什麼。
當社會對事件的表述有爭議或矛盾時,目擊者的信息也往往有更大的參考價值——因為他當時在場。而當目擊者站出來的時候,他對自己說的話也將承擔起道德甚至法律的責任,因為見證者的身分讓他無法從此置身事外,而有義務站在真相的這邊。一個故事或一個傳聞, 如果存在可信的見證者,故事或傳聞在人們的認知當中就更接近新聞或歷史,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新聞或事實文體中常常以「見證」來論述自己的真實性和權威性。比如四川地震中,香港記者對豆腐渣工程的報道,與大量正面報道地方政府成就的信息出現矛盾,這時來自現場的報道是公眾最終做出判斷的重要考量。
當然,這只能說明當信息不足、事件存疑的時候,有記者到場的媒體可能具有更高的可信度。那麼在新聞公開、媒體科技發達的情况下,記者還有必要到場嗎?
見證與文化
不同於機器的信息採集,新聞見證強調人與新聞事實之間的關係。見證者親身體會了某個事件,因而對事件的認知基於多種感受,不僅是視覺和聲音,或許還有氣味、溫度、觸覺和情緒。關鍵在於,這些個人的感受跟新聞有關係嗎?公眾需要知道嗎?
在與中大李立峯教授2013年合作的研究中,我們發現,香港記者在日本海嘯後的現場報道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他們對災難的感知,對災後情形的判斷及反思,帶有明顯的香港文化色彩。他們可以呈現香港人的身體對攝氏零度的感受、在避難所裏半包冰冷薯條的味覺、兩天沒有刷牙的尷尬等等。雖然這些算不上是重大事件,但對於香港讀者而言,這些信息並非沒有價值。相反,在大量的國際通訊社發來的電稿和實時影像中,這類新聞反而別具意義,它們以記者個人的經驗呈現出香港旅客在日本災後的處境,也成為港人了解遠方災難的文化媒介。
除了對新聞內容的影響,現場報道,或者說新聞見證還有另一種影響力,這與上文提到的第三個爭議有關:為什麼記者似乎都願意接受現場報道的任務,那怕明知危險?
見證與經歷歷史
事件發展往往具有不確定性,也就是所謂的意外。比如甘迺迪遇刺的現場報道,當時在採訪車上坐着的記者們,跟着總統出巡,一開始都以為這只是常規的政治採訪,誰也沒想到他們馬上將親歷刻骨銘心的歷史事件。鏡頭前永遠存在意外的可能,這就是現場採訪的魔力,沒有人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記者無法預料和策劃這種意外,但在事件結束之前到達現場,卻是遇到風雲突變的前提條件。
1989年,很多香港記者在沒有機構派遣的情况下隻身前往北京,採訪當時的學運,也因此成為6月歷史的見證者。2008年,四川地震,也有國內記者回憶,他們一聽到災難的消息就立刻上路,邊走邊向編輯部請纓。他們知道危險,甚至知道擅自行動有可能會丟掉工作,就如那些前往敘利亞的獨立記者,作好了丟掉性命的準備,可為什麼還是要去?
提起這些,並非要讚揚這些記者的敬業,而是想說明事件現場對很多記者有着強烈的召喚。這種召喚難以解構,也許就是對見證事件,甚至見證歷史的渴望,對下一刻未知的渴望。日常生活和突發新聞的一線之隔、平凡的此刻與莫測未來的一線之隔、渺小的自我與歷史事件的一線之隔,往往都存於在場和不在場之間,因而甚少聽說有記者抱怨媒體將其派往災難現場 。
事實上,也確有學者批評過現場報道的過分市場化。由於「見證」這種機制已經滲透到新聞常規之中,機構和記者甚至會忘記其本來目的,在靜態事件或事件已經結束後仍有記者到拿着話筒到事發地作個所謂的「現場報道」,可見新聞競爭帶來的荒謬現象 。
但就香港的情况來說,由於傳統媒體受到衝擊,而現場報道往往牽涉大量資源,業界和社會需要關注的恐怕不是機構隨意派出記者前往海外災區,而是要擔心香港記者在重大歷史事件或災難現場愈來愈罕見的身影。
作者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高級講師
類似的批評,其實對香港新聞界也不陌生。2011年,日本海嘯,本港傳媒第一時間派採訪隊趕赴災區,但不久就傳來核泄漏的消息,記者頓時身處險境,進退兩難。當時有評論說,日本傳媒發達,外國通訊社林立,根本毋須香港記者去現場就可以得到足夠信息,而本港傳媒之所以勞師動眾,只不過是藉此機會擦擦招牌、做做「騷」而已。
而近來的長江沉船事件、韓國的新沙士爆發,本港都有媒體派記者到現場採訪,同樣引來批評聲音,主要觀點有三:第一,事件與香港的公眾利益沒有關係;第二,大量當地媒體或國外通訊社已經在場報道,信息量很大,香港媒體沒有必要親到現場;第三,突發事件往往是災難或事故,媒體機構讓記者身赴險境是罔顧記者的勞工權益。
第一個問題不難反駁,香港地小人多,旅遊、經貿都與周邊國家和地區有密切聯繫,這些地方發生的災難或疾病與香港公眾利益必然息息相關。
倒是第二與第三點爭議較大:現在的通訊科技讓信息傳播容易,大事發生時還有必要派遣記者到當地嗎?為什麼新聞機構明明可以轉發外電,還要耗費大量資源, 讓記者冒着風險趕赴現場?又是為什麼,記者,無論是個人還是群體都甚少對此有所抱怨呢?
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了解在各種「現場報道」或「新聞直擊」背後的一種新聞操作和專業論述,一般稱為「見證」(witnessing)。
見證與新聞的可信性
不少學者都討論過「見證」在新聞傳播過程中的意義和作用,這是人們求索事實真相的一種機制,雖然我們永遠不可能了解一個事件的全部,但與事件在時間和空間上靠得愈近,往往就愈有資格來告訴別人究竟發生了什麼。
當社會對事件的表述有爭議或矛盾時,目擊者的信息也往往有更大的參考價值——因為他當時在場。而當目擊者站出來的時候,他對自己說的話也將承擔起道德甚至法律的責任,因為見證者的身分讓他無法從此置身事外,而有義務站在真相的這邊。一個故事或一個傳聞, 如果存在可信的見證者,故事或傳聞在人們的認知當中就更接近新聞或歷史,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新聞或事實文體中常常以「見證」來論述自己的真實性和權威性。比如四川地震中,香港記者對豆腐渣工程的報道,與大量正面報道地方政府成就的信息出現矛盾,這時來自現場的報道是公眾最終做出判斷的重要考量。
當然,這只能說明當信息不足、事件存疑的時候,有記者到場的媒體可能具有更高的可信度。那麼在新聞公開、媒體科技發達的情况下,記者還有必要到場嗎?
見證與文化
不同於機器的信息採集,新聞見證強調人與新聞事實之間的關係。見證者親身體會了某個事件,因而對事件的認知基於多種感受,不僅是視覺和聲音,或許還有氣味、溫度、觸覺和情緒。關鍵在於,這些個人的感受跟新聞有關係嗎?公眾需要知道嗎?
在與中大李立峯教授2013年合作的研究中,我們發現,香港記者在日本海嘯後的現場報道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他們對災難的感知,對災後情形的判斷及反思,帶有明顯的香港文化色彩。他們可以呈現香港人的身體對攝氏零度的感受、在避難所裏半包冰冷薯條的味覺、兩天沒有刷牙的尷尬等等。雖然這些算不上是重大事件,但對於香港讀者而言,這些信息並非沒有價值。相反,在大量的國際通訊社發來的電稿和實時影像中,這類新聞反而別具意義,它們以記者個人的經驗呈現出香港旅客在日本災後的處境,也成為港人了解遠方災難的文化媒介。
除了對新聞內容的影響,現場報道,或者說新聞見證還有另一種影響力,這與上文提到的第三個爭議有關:為什麼記者似乎都願意接受現場報道的任務,那怕明知危險?
見證與經歷歷史
事件發展往往具有不確定性,也就是所謂的意外。比如甘迺迪遇刺的現場報道,當時在採訪車上坐着的記者們,跟着總統出巡,一開始都以為這只是常規的政治採訪,誰也沒想到他們馬上將親歷刻骨銘心的歷史事件。鏡頭前永遠存在意外的可能,這就是現場採訪的魔力,沒有人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記者無法預料和策劃這種意外,但在事件結束之前到達現場,卻是遇到風雲突變的前提條件。
1989年,很多香港記者在沒有機構派遣的情况下隻身前往北京,採訪當時的學運,也因此成為6月歷史的見證者。2008年,四川地震,也有國內記者回憶,他們一聽到災難的消息就立刻上路,邊走邊向編輯部請纓。他們知道危險,甚至知道擅自行動有可能會丟掉工作,就如那些前往敘利亞的獨立記者,作好了丟掉性命的準備,可為什麼還是要去?
提起這些,並非要讚揚這些記者的敬業,而是想說明事件現場對很多記者有着強烈的召喚。這種召喚難以解構,也許就是對見證事件,甚至見證歷史的渴望,對下一刻未知的渴望。日常生活和突發新聞的一線之隔、平凡的此刻與莫測未來的一線之隔、渺小的自我與歷史事件的一線之隔,往往都存於在場和不在場之間,因而甚少聽說有記者抱怨媒體將其派往災難現場 。
事實上,也確有學者批評過現場報道的過分市場化。由於「見證」這種機制已經滲透到新聞常規之中,機構和記者甚至會忘記其本來目的,在靜態事件或事件已經結束後仍有記者到拿着話筒到事發地作個所謂的「現場報道」,可見新聞競爭帶來的荒謬現象 。
但就香港的情况來說,由於傳統媒體受到衝擊,而現場報道往往牽涉大量資源,業界和社會需要關注的恐怕不是機構隨意派出記者前往海外災區,而是要擔心香港記者在重大歷史事件或災難現場愈來愈罕見的身影。
作者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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