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由於無力支付巨額醫藥費,東莞一名父親將尚有呼吸的病兒扔進水溝中,致其溺亡。東莞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判決,考慮嬰孩自身重病及生父認知水平有限,輕判這名父親監禁3年,緩刑3年。
《南方日報》報道,今年3月,邰×當在家中為其第4個孩子接生,但男嬰出生後卻無哭喊聲。送院後經診斷,男嬰患上新生兒重度缺氧缺血性腦病。醫生說,嬰兒即使救活也可能腦癱,有可能無法行走,並發出病危通知書。當得知救活兒子需要十多萬元人民幣,而且可能有諸多後遺症時,邰猶豫再三,拔掉孩子的喉管,抱着他走出醫院。當他走到一高架橋下面時,發現那有條水溝,便乾脆把小孩拋入水中。他迅速被趕來的民警拘捕,但嬰兒已溺斃。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