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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禁銀行借中介推私貸 業界嘆電話生意更難做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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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08日 06:35
2015年08月0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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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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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鑑於近日電話騙案增加,金管局昨日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停止使用中介公司轉介私人貸款等服務。同時,由於近日不少客戶資料遭外泄,當局同時要求銀行審視保障客戶資料的監控措施,並在4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業界指出,近日電話騙案頻生,銀行進行電話推銷的難度增加,日後將愈來愈多使用網上途徑銷售產品。


金管局要求銀行停用中介公司,只適用於個人消費金融產品或服務,包括私人貸款、稅務貸款及信用卡等,而這項規定不適用於有抵押貸款,即按揭、汽車及機器設備等貸款。


有抵押貸款產品不受限制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稱,日後銀行只會讓自己的員工或獲授權的銷售代理推銷產品,而不會使用中介公司。因此,若有中介公司聲稱,提供與銀行相關的個人消費金融產品,並向市民收取任何費用,絕不是由銀行授權進行,很有可能涉及詐騙行為。


近年,金管局接獲有關銀行服務的投訴逐年增加(見圖),阮國恒指出,涉及中介公司的投訴個案不算多,去年全年有6宗,今年首7個月有11宗。有關個案多是聲稱中介公司人士,表示自己代表數家銀行銷售產品。為了保障客戶利益及降低對銀行信譽構成的潛在風險,因此推出有關措施。


銀行公會﹕相信影響不大

身兼匯豐大中華區總裁的銀行公會主席黃碧娟認為,金管局的要求合理,可防止有人借銀行名義進行不法行為。她又指出,現時銀行經中介公司轉介的個案不多,相信對業務影響不大。


據了解,只有規模較小的銀行,由於內部人手較少,會透過中介公司進行銷售,而匯豐、恒生(0011)及花旗等大型銀行均沒使用中介公司。阮國恒則透露,現時有6家零售銀行合共使用9家中介公司推廣個人消費金融產品,金管局會給予寬限期,估計最多一個月後完全停用中介公司。


陳鳳翔﹕早已令市民感滋擾

大新銀行(2356)零售銀行處銀行產品及巿務部主管鄧子健稱,該行沒使用中介公司,但近日電話騙案繁多,員工以電話銷售時普遍有難度,市民仍傾向直接到分行辦理事務。香港銀行學會高級顧問陳鳳翔批評,銀行以電話進行推銷,無論合法與否,早已令市民感到滋擾,破壞了營銷形象。他認為金管局的措施雖助減少騙案,但銀行業要重建形象,必須另闢蹊徑,利用短訊或網絡針對地做宣傳。


明報記者 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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