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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謀殺案被告:曾勸事主勿跳樓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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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2日 06:35
2015年08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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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券公司國泰君安國際控股(1788)前董事被指謀殺情婦後疑毁屍滅迹、屍體至今未尋回,案件昨續審。前董事自辯提及妻子時兩度落淚,他指與事主認識一年後才發生性關係,惟兩人的關係遭妻子揭發後,被告馬上要求與事主分手,事主拒絕,一度企圖自殺。這段三角關係最終令事主與正室均患上抑鬱症。


夜場結識 醉酒發生關係

育有兩子的被告陳文深(42歲)自辯稱,2007年他在夜總會認識任職公關小姐的女事主秦嘉儀(33歲)。陳形容秦為人開朗、健談及說話率直,他對秦起初「有好感,跟住就鍾意咗佢」。翌年中,陳在夜總會消遣後喝醉酒,帶秦「出街」到時鐘酒店,兩人首次發生性行為。翌日陳主動要求付錢給秦,惟秦拒絕。事後陳開始與秦約會,發展成情侶。


其後陳為令兩人可在舒服的地方會面,買下淘大花園的涉案單位。兩人同意該單位暫由秦代陳持有,以防陳遭妻子發現購入新物業。


妻偷聽電話揭發姦情

2011年3月19日,陳喝醉後獨自在沙發上致電秦,詎料陳妻躲在睡房門口偷聽陳與秦的對話,陳情急下裝作沒事,回房睡覺。翌日陳在妻子追問下,道出與秦的關係,但強調「我同佢唔係認真」。陳昨在庭上流淚說,妻子聽後很生氣,怒摑他一巴。當日下午陳問秦:「可唔可以同我分手?」秦拒絕,指「預咗有咁嘅一日」,提出可以減少見面次數。陳稱,當日怕秦會傷害自己,遂在分手後仍如朋友般關心照顧秦。


事主圖跳樓 被告:死咗樓價跌

陳稱提出分手後,秦的情緒起伏不定,她曾打開單位的窗花企圖跳樓;陳為令秦冷靜,故意對秦說笑,「你唔好喺度跳呀,跳完之後間樓不值錢」。秦回答,「你黐線㗎,你仲講啲咁嘅嘢。」


陳又稱,某日他回家見到妻子在吃藥。妻子告知,她一直放不下陳與秦之間的事情,患上抑鬱症需要服藥。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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