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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官僚殺樹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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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4日 06:35
2015年08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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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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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夜砍4樹,這應該便是行政效率。


只在殺樹前半小時以電郵這種「直接」方式通知當區區議員,這便是重視地區關係。


砍樹時沒有諮詢樹木專家,他們只能事後趕到現場「認屍」,這應該便是特區政府的科學決策了。


路政署最初聲稱,由於現場的石牆出現裂痕,擔心有結構安全,所以先下手為強。然而土力工程處澄清,出現裂痕只是圍牆,不影響樹木生長安全。真正影響樹木生長的,是「砌石擋土牆」,而這幅牆結構無問題。


可見路政署以「出現裂痕」為由,極速砍樹,信口開河。以行政意志壓倒科學證據,要減低的不是「市民生命風險」,而是官員的政治風險。


政府視塌樹為政治炸彈,為免夜長夢多,決定「斬腳趾避沙蟲」,無樹也就不會塌樹。


樹木辦的網頁這樣形容「石牆樹」:「傳統的石牆建造技術已失傳,再沒有以傳統技術建造的新石牆,石牆樹因而成為獨特的文化遺產,值得和需要我們妥善管理。」


路政署毁掉的不單是4棵石牆樹,而是4樣珍貴獨特、不能再生的文化遺產。


路政署灌進泥漿的僵化腦袋,有無考慮人文歷史價值?

樹木辦在整個砍樹過程,有無起到應有的監察作用?

樹木辦是否只是觀賞用的「植物」,只是政府行政架構上的一個擺設?

樹木辦的樹木管理專家小組在如此重大的砍樹決定中,居然被排除在外,樹木辦甚至辯稱「一般而言不會就每棵樹木的日常管理或移除,通知樹木管理專家小組」。


這是反智的講法。現在要移除的是4棵百年石牆樹,豈是「日常的管理或移除」?


難道樹木辦沿用最古老的「行政吸納政治」,把經常批評政府樹木管理工作的專家,吸納入樹木辦,便當是尊重了專業意見?於是樹木辦便成為合理化殺樹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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