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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警證供不實 男學生脫襲警罪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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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02日 06:35
2015年09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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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生被指去年佔中期間,警方在龍和道清場之時,兩度用雙手推警員的胸口,令警員向後跌致右肩「甩骱」。男學生日前否認襲警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時批評聲稱目擊案發經過的警員供辭與現場片段不脗合,供辭不可信,又指現場片段並沒有拍到事主所述的案發經過,裁定男學生襲警罪脫兼獲訟費。


警供辭不符現場片段

警員金貴強審訊時表示,與被告彭啟榛(18歲)相隔數米,目睹襲擊警員鍾振彭的經過。裁判官昨裁判時指出,從辯方呈上的現場片段可見,金與彭身處的位置有一段距離,質疑金並非站在在彭及鍾的附近,不會看到襲擊經過,但金堅持其說法,故認為金完全不可信,不會依賴其證供。


辯方逐格分析影片 推翻警指控

裁判官又指出,鍾與金的證供在細節上是「兩回事」。裁判官認為,辯方呈上的現場片段能夠印證事發的經過,片段中看不到鍾所述的被推經過,最終裁定彭襲警罪名不成立及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裁判官又稱讚辯方大律師石書銘,指他抽絲剝繭地把現場片段逐格分析,推翻鍾的指控。


彭原被控於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襲擊警員鍾振彭。鍾早前在庭上供稱,彭以雙手推其胸口,他以手阻擋,彭再推其胸口,終令兩人失平衡雙雙倒地。鍾向後跌在地上,彭壓到其身上,由其他警員制服。鍾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證實其右肩「甩骱」,惟鍾被辯方要求示範彭襲擊其經過時卻直言「做唔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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