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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養和醫院擬擴建一幢樓高42層的新大樓,但城規會限制該區高度令計劃受阻。養和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原定昨在高院審訊,但規劃署在開庭前提出和解建議,擬讓養和將一幢大樓一拆為二,改為興建兩幢各最高21層的新大樓。養和考慮建議,並向法庭呈交「雙方同意通知書」,法庭亦取消聆訊。
需城規通過 成本較高
養和醫院副院長陳煥堂醫生昨表示,規劃署於本月10日向城規會提出上述新修訂建議,但建議仍需城規會通過以及諮詢公眾,故希望盡快知道結果。陳煥堂說興建兩幢大樓的成本較興建一幢大樓的成本「貴咗」,但養和對一切可以改善醫院服務的建議會積極考慮。
規劃署建議養和將一幢大樓一拆為二,改為興建兩幢大樓,同時亦將高度限制放寬,兩幢大樓樓高分別是115米及89米,兩幢大樓的樓面面積為66,994平方米。
陳煥堂說﹕「養和未決定新大樓起幾多層,可以是21層也可以是20層,要視乎醫院的建築設計,樓面面積也未必一定要用盡。養和亦未決定會增加多少張病牀,要視乎醫院的人手、服務發展規劃等。」他說若沒有足夠護士,便難以增加病牀。養和擬擴充護士學校以及加強培訓在職護士,若缺乏地方擴充護士學校,醫院擴展服務便會受阻。
養和醫院原擬擴建一幢樓高42層的新大樓,但城規會2008年將黃泥涌分區大綱圖涵蓋的土地加入高度限制,限最高12層,令其計劃受阻。
【案件編號:HCAL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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