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八達通公司早前被揭發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逾4000萬元,私隱專員公署公布調查報告,裁定八達通違反3項私隱守則
1. 收集過度的個人資料,如身分證號碼及出生年月;
2. 未有切實可行步驟,確保客戶知悉個人資料或會被轉移;
3. 在沒有客戶同意下將資料轉售圖利。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雖然八達通違反條例,但公署認為八達通持續或重犯機會不大,加上對方已簽署承諾書,表明兩個月內會徹底銷毁過度資料,及改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等,故公署決定不對八達通發出「執行通知」(即要求違規者立即停止侵犯私隱的命令)。
另一邊廂,有報道指10個在facebook上大受歡迎的apps把用戶個人資料,包括用戶ID及朋友ID傳送給數十間廣告公司或網絡追蹤公司,全球數以千萬計用戶的私隱可能遭侵犯。用戶即使以最嚴密私隱設定去保護全部個人信息,也不能倖免。Facebook發言人回應稱,會引入新技術來遏制侵犯,並立即採取行動,廢除違反條例的apps。
——節自〈私隱署第三度放生八達通〉及〈facebook熱門遊戲泄私隱〉,《明報》,2010.10.19
■相關概念
私隱(privacy)
溝通網絡(communication network)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多層思考
1. 根據上述資料,試指出私隱如何遭侵犯。
2. 為什麼私隱要得到保障?闡述你的答案。
3. 你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保障私隱不遭侵犯?輔例說明答案。
■參考資料
1. 〈破解facebook 三大迷思〉,《明報》,2010.09.27
2.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http://www.pcpd.org.hk
3. 明報通識網熱門專輯「八達通販賣客戶資料」﹕http://link.mingpao.com/143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