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普通科醫生陳凱旭,去年在新開業的診所外容許職員派發宣傳單張,昨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德,因屬初犯且沒牽涉發放誤導資訊,醫委會僅發警告信。
案情指出,陳凱旭為仁康診所的董事兼股東之一,同時在該處執業,去年4月中診所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開業,翌月職員在港鐵站外向途人派發單張宣傳診所開業,並以向60歲以上長者贈送禮物作招徠,醫委會同年6月收到投訴。律師昨代表陳凱旭承認參與構思和派發單張,觸犯專業守則。
律師求情稱,被告2001至2007年間任職政府醫院,其後轉為私人執業。事發期間,診所職員只曾在兩個周日派傳單,事後已停止派發,被告誤以為只要單張沒印醫生名字便不違規,承諾不會再犯。
醫委會判辭表示,由於傳單內容有宣傳成分以吸引病人,故被告觸犯守則,構成專業失德。鑑於他有悔意,於早段的偵訊委員會已承認在案中角色,而且單張不涉發放誤導或誇張失實資訊,僅屬初犯,重犯機會不大,遂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向被告發警告信,但毋須刊憲。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