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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主﹕抽籤定檔位 沿用30年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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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26日 21:59
2010年11月26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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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次被指以私下抽籤形式圍標的大埔墟街市熟食檔商戶,其實都是來自大埔臨時街市。其中一名被告張志強表示,當年各商戶決定抽籤時,並無禁止不滿意抽籤結果的商戶自己再出價競投,而他們的代表律師從食環署的資料得知,有九成以上的街市商戶,其實都是以底價投得檔位,相信並非只有他們私下先分配檔位然後競投。

食署九成街市檔底價投得

17名被告及約20名親友昨日於終院得悉判決後,即時拍掌叫好。粥檔檔主黃德興說,他的上一代已經在大埔街邊賣粥,今次可謂「沉冤得雪」。他說,政府當年拆舊街市,理應向他們賠償,萬料不到事件竟演變成他們被控,回想2008年,他曾在粉嶺法院被還押20多天,精神大大受損。

本身是大埔墟街市商戶協進會主席的張志強說,早在70年代已經開始擺小販檔販賣熟食,當時的民政署把他們安置到「大笪地」,亦是用抽籤形式決定檔位位置。1982年,區域市政局將熟食檔安置到大埔臨時街市才轉用投標制,當時,逾50個商戶私下決定,以抽籤形式分配檔位位置,務求以底價投標,亦無被指違規。至2004年,他們搬入新大埔墟街市,再私下抽籤選檔位,因有商戶向廉署舉報,終引發今次訴訟。張志強表示,他們投標時只是跟從舊制度,並無不誠實意圖。

張志強透露,案件其實是由一名有份抽籤的女街坊告發而起,該名女街坊事後亦被起訴,並於原審時已經認罪並判監,相反其他商戶昨日卻上訴得直,他直言是「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據上訴庭較早前於判辭指出,該名女商戶亦因上訴結果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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