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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碎屍判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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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3日 05:59
2010年12月0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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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千萬富婆林凡年初遭冷血丈夫在湛江殺害碎屍,疑兇陳德倉上月24日一審判處死刑,但緩刑兩年。死者女兒對後父殺人肢解後不用即時執行死刑感到憤怒,直指判決不公平,已向法院提交抗訴書,要求將疑兇判死,至今日抗訴限期屆滿,但至昨晚仍未收到法院受理的通知。

判決指死者先動手

本報昨收到一份由中共湛江市委某部門發出的文件副本,引述內地司法當局消息指出,死者被殺害前曾與丈夫爭吵、率先動手打人的判決「有一定的過錯」,林凡一對子女不服判決,要求將繼父重判。

這宗震動粵港的碎屍兇案的女死者林凡,與前夫育有一對年約20歲子女,在上環文咸東街開設經營回收廢料貿易公司,其後與內地湛江男子陳德倉再婚,陳稍後亦移居香港。案情指出,林婦身家估計達數千萬,在中港擁有10多幢物業,其中3幢與陳聯名擁有。不過,陳德倉只是為妻子收租和送遞文件,不能參與公司營運。

據悉,林凡兼營保險生意,今年1月前曾向家人透露丈夫介紹一宗內地保險大生意給她,豈料返內地後即失蹤,陳德倉又向林凡子女交出欠單,指林凡欠他986萬元,要求母債子女還。深圳公安其後發現林凡的戶口被人提走100萬元現金,陳德倉被盤問後承認殺妻。陳供稱,與妻子往湛江後,雙方因管教兒女問題發生爭執,陳自稱一時激動將妻子扼斃,伴屍兩日後將屍體肢解埋進後院沙井中。

內地文件副本:判決不公

負責審判該案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連月來不曾在網站公布任何有關庭審及判決的消息。本報昨突然收到一份共6頁的文件,封面及末頁印章均寫着「中共湛江市委XX部」字樣,文件聲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陳德倉判決死刑,緩刑2年執行」,又稱「受害人子女感到失望,在這個判決後面是否存在利益交易」。文件又質疑判決稱林凡被殺害前曾與丈夫爭吵,率先動手打人,「有一定的過錯……對被害人極不公道……希望市人民檢察院關注,維護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林家曾透露,自林凡失蹤後,其寓所及公司均遭陳的兄姊「接管」,夾萬亦被人取走。林家報警後,警方曾將案件列作爆竊案處理。今年8月,林凡的子女透過姑母在港入稟,申請剔除陳與死者在港3個聯名物業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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