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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別以為考試電話響是小事,隨時會因此被取消考試資格。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資料,2010年有209宗違反手提電話規則個案,當中11人被取消該科成績、36人遭降級,其餘考生被扣分。此外,同年會考中,有以下違規情况,同學要引以為鑑﹕
1. 作弊(2人)
2. 攜帶沒有印上考評局准用標籤的計算機 (153人)
3. 沒有遵從考試時間指示(179人)
4. 攜帶違反考試規則物品進入試場(57人)
5. 應考聆聽測驗時遲到或沒有自備收音機(包括耳筒/電池)(1938人)
6. 於試場內拍攝/把電腦條碼上載至互聯網(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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