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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體育館外判 康文署提早收回管理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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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7日 05:59
2010年12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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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角嘴及港島東的體育館連泳池的外判管理合約將於2013年4月屆滿,康文署通知管理公司博藝會將於明年4月1日提早收回管理權。康文署副署長鄭錦榮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由於兩場館均有泳池,政府收回管理有利日後調配人手應付突發事故,亦可統一所有公眾泳池均由政府管理。兩所體育館共有約100名外判工,署方建議該公司自行調配人手。

未承諾優先聘用受影響員工

康文署表示,在救生員人力資源及調配上,會比承辦商更有效及靈活,是次決定出於獨特的考慮。

根據外判合約規定,每所體育館需要每更包括不同職級員工至少20人,每日兩更即40人,而兩所體育館合共80人,再加上所需的替假人手,以替補各員工放取每周休息日及其他假期等,相信承辦商共聘請約100名員工。

鄭錦榮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相關管理公司轄下還有其他場館,署方已聯絡公司,希望能將受影響的員工調往其他場館工作。鄭錦榮沒有正面回應會否優先聘用受影響員工,只表示員工亦可申請日後招聘的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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