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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林(亞洲)有限公司前財富管理女經理,涉利用客人的信任,半年內擅自以10名台灣客的戶口進行投資產品買賣,以求增加自己及公司的盈利及佣金收入,若投資產品蝕錢,即以「數冚數」的方式,調動客戶戶口內的錢掩飾,最終令客人損失逾3500萬港元。
事後被公司辭退的台灣籍經理許明美(48歲),被控盜竊,以及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而取用電腦共46項罪名。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調動戶口「數冚數」 改月結單瞞客
控方指出,被告負責處理10名台灣客戶的6個離岸投資戶口,在07年7月至08年4月期間,被告為增加公司的收入及自己的佣金,擅自替客人買賣投資產品,而當投資產品出現蝕錢的情况時,被告會將已更改的月結單寄給客人,令客人以為自己的戶口有盈餘。
至08年1月,黃姓客人在網上的投資戶口上發現其戶口有數宗未經她同意的交易,於是向被告查詢,但被告解釋指是公司的電腦系統有問題導致網上資料出錯,着黃相信由她寄出的月結單資料。
後來黃指示被告從其戶口轉帳4萬美元到另一戶口,被告才告訴她其投資戶口餘額不足,但當黃指月結單上顯示其戶口有盈餘時,被告未幾替她辦理妥當,黃最後發現原來另有一筆相近金額的款項,由第三者戶口轉到其投資戶口內,使被告能完成其轉帳指示。
由於陸續有客人發現被告管理的投資戶口有問題,2008年2月被告飛往台灣向客人承認擅用他們的戶口,客人遂向美林投訴,美林最後將被告辭退,但由於客人不滿美林的處理方式,美林亦拒絕賠償,事件最終報警,惟美林亦拒絕向警方透露內部調查的詳情,直至被告被拘捕後,客人始獲美林的賠償。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6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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