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區議員張文輝(圖)涉協助一名清潔女工申請政府「交通費支援計劃」時,聲稱事主銀行存款超出資產限制,把其戶口6.4萬元提走「暫存」,清潔女工其後要求張文輝歸還款項但被拒絕,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前日到張文輝位於天逸邨的議員辦事處將他拘捕,其後准以保釋候查。
被捕准保釋 辦事處續開
42歲張文輝涉嫌「盜竊」被捕,本月下旬返署報到。本報記者昨午到其位於天逸邨逸湖樓地下的議員辦事處,發現辦事處繼續開門,張文輝亦在內工作,記者向他查問被捕一事,張回應稱﹕「我只能回應幾個字,事件仍在調查中,我不作任何回應。」記者追問會否弄錯身分,又或是同名同姓誤會,張文輝稱﹕「係唔係你哋都清楚晒。」然後拒絕再作回應。該辦事處於傍晚6時關門,記者未能再與他聯絡。
警方證實早前接到一名46歲女子報案,指一名42歲姓張男子於11月30日從她的銀行戶口提取了6.4萬元,其後受害人要求張某歸還被拒,遂報警。警方前日(7日)下午4時許在天逸邨拘捕涉案男子。
事主要求還款 諸多推搪
消息稱,案中受害婦人是一名清潔女工,與丈夫和子女同住天水圍區,她早前向區議員求助,要求協助申請勞工處的「交通費支援計劃」。有人向女事主稱,該計劃申請者的資產總值不可超過4.4萬元 ,又查問她的銀行存款有多少,女事主如實透露存款超出規定,有人遂獻計表示可以暫時代為保管部分存款,於11月30日到銀行及透過櫃員機,在女事主戶口合共提取了6.4萬元。
女事主與家人商量後覺事有蹊蹺,要求該區議員歸還款項,但對方諸多推搪,女事主於是報警,由於案件涉及公職人員,警方指派元朗警區重案組調查,至前日探員到天逸邨拘捕涉案男子。
律師:倘囚3月失議員資格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4條,任何民選議員被裁定觸犯任何罪行,被判超逾3個月又不得以罰款代替,即喪失區議員資格,除一般刑事案,區議員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防止賄賂條例》及《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等不同條例,會面對同一後果。陸偉雄又稱,涉案區議員與受害人的行為可能涉及串謀詐騙,警方應該循此方向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