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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誤漫遊 上網費8萬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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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0日 21:59
2010年12月10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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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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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用手機上網是不少香港人每天的指定動作,但外遊時保持這習慣卻極易跌入收費陷阱。電訊管理局今年頭11個月便接獲1083宗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全年上升兩倍,其中13%涉及用戶外遊的數據收費爭議,有長者遊日本時誤用手機漫遊數據下載大量短片,換來一張8萬元的帳單。電訊管理局建議市民聖誕外遊時選擇有收費上限的上網服務計劃。

流動上網愈見普及,流動寬頻用戶由去年的320萬增至今年的464萬,流動數據用量更上升2.2倍,但有關投訴亦同步增長,由去年的337宗升至今年頭11個月的1083宗,增幅達兩倍,主要涉及收費爭議。

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規管事務)劉光祥表示,當中87%屬本地個案,其餘13%為漫遊上網投訴,涉及金額有八成為500元以上,其中2000至1萬元便達35%,超過2萬元的也有2%。近九成用戶不知自己用了流動數據上網,其中44%不知已使用龐大數據量,三成不知道自己曾用手機上網,14%以為自己只使用Wi-Fi,有長者遊日本時便在不自覺下以漫遊數據服務下載大量短片,結果埋單收費8萬元,幸近日已與營運商接近達成和解。

電管局要求設收費上限

鑑於投訴持續上升,電訊管理局今年5月發出指引要求電訊商改善,包括容許用戶取消有關服務、設立收費和用量上限、發出用量和數據漫遊提示,並於8月在網站進一步羅列各大電訊商的條款,結果電訊商在不同程度上改善,投訴亦由8月份的173宗逐步降至11月的72宗。

取消上網 CSL限年齡

劉光祥指措施初見成效,但不點名批評CSL設年齡限制,12歲或以下、60歲或以上的用戶才可取消上網服務,他表示欲透過市場力量,由消費者自由選擇,現階段無意採取立法或訂明業務守則等強硬規管,但會不時檢討措施,稍後亦會就收費上限推出進一步安排。

CSL發言人未有就年齡限制作正面回應,只建議用戶使用本地無限上網計劃或漫遊單日通行證,並登記使用免費用量提示服務,CSL會就個別個案調查並跟進。

外遊宜關掉上網功能

綜觀多間電訊商目前仍未就漫遊上網用量及收費設限,劉光祥稱,理解這樣做需要外國電訊商配合,正密切監察進度,據知電訊商會逐步推出這類限制措施。他提醒公眾漫遊費遠比本地數據收費高,建議市民聖誕外遊時選擇有收費上限的上網服務計劃或關掉手機上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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