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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灣園車禍 無牌邨巴續載客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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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2日 06:53
2010年12月12日 06:5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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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涌映灣園前日發生邨巴互撼1死14傷車禍,被揭涉嫌牌照審批未完成的邨巴路線昨日繼續運作。運輸署解釋,有關邨巴是居民代表租用非專營巴士的免費服務,不涉違法營運;至於承辦商之前是否以同樣形式「合法經營」,則要再了解。有保險業人士提醒市民,明知邨巴無牌仍登車,若發生意外便很可能「無得賠」。

前日意外現場迎禧路與文東路轉彎處,被掃毁的路邊欄杆仍未修復,路邊放了兩束白花,相信是悼念意外中36歲吳姓女死者。

運輸署:自租巴士不違法

昨日映灣園邨巴如常接載居民出入,有居民得悉邨巴涉嫌無牌經營,感到保障不足,不過亦有居民表示,有關路線雖未正式獲批,但知道承辦商已獲運輸署簽發「原則上同意」的文件,相信問題不大。運輸署發言人提醒,提供居民巴士服務的公司必須先獲運輸署長的書面批准。承辦該邨巴服務的是永業客運有限公司,其發言人表示一切仍在調查中,暫對無牌經營一事不作回應。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永業客運今年9月7日向署方提出有關申請,但因車輛調配問題,在11月12日再向署方作修訂申請,程序上較一般申請複雜,故仍在審核中。對於為何昨日未有立即叫停涉嫌無牌邨巴,運輸署發言人解釋,昨日所見映灣園邨巴是居民代表自行租用的非專營巴士,免費向居民提供服務,不屬違法經營。至於早前邨巴是否以同樣形式「合法經營」,發言人表示要進一步了解。發言人續稱,若查明永業偷步經營,運輸署將按《道路交通條例》暫時吊銷、取消或更改其經營商牌照。

保險界:知情出事或無得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保險合約原則上都不會向違法的行為作出賠償,不過相信遇上意外的市民對此毫不知情,故理論上仍可獲賠償;但市民若明知(例如從傳媒昨日大幅報道中得悉)有關邨巴懷疑無牌經營仍然登上,不幸發生意外時便很可能無得賠。」

映灣園由港鐵屬下的公司負責物業管理,發言人回覆無牌經營的查詢時表示,有關承辦商有合適經營牌照,根據雙方簽訂的合約,承辦商必須符合法例及負責申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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