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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護士學費 社署全數資助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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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6日 05:59
2010年12月1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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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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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為紓緩社福界護士人手短缺問題,自2006年社署與醫管局合作,為社福界開辦2年制登記護士課程。為鼓勵學員畢業後投身社福界,社署會全數資助每名學員全期5萬元學費,學員受訓完畢後須在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機構任職登記護士,為期不少於兩年。學員如不履行承諾,須向社署歸還全部或部分學費。

畢業後須任職社福界兩年

張建宗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稱,登記護士課程至今已開辦了7班;2008年畢業的203名學員中,87%仍然從事社福服務;2009年畢業的97名學員,更達94%。社署未來兩年會再開辦3班訓練課程,合共提供330個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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