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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嘉域集團主席何永安,與財華社副主席勞玉儀結下「錢債情仇」。勞玉儀興訟指舊愛何永安開出期票但未有償還3000萬元,勞昨獲判勝訴。法官認為何宣稱勞必須證明其女為二人所生方兌現期票的說法難以置信。
原訴人勞玉儀指去年9月,被告何永安先後開出3400萬元的期票及支票,皆未兌現,何僅於本年4月承諾清還400萬元,尚欠3000萬元。惟何辯稱雙方協議勞須先提供女兒DNA測試證明何為生父方會兌現期票。審訊期間,勞呈上一段電話錄音,何曾表示會「作故仔」向勞反申索。
法官芮安牟在判辭直指何「言出必行」虛構事實,「毫不合理,常人不會這樣做」。辯方聲稱二人相識多年感情變冷,勞指其女為被告親生,希望重燃愛火。法官指其純屬猜測,事實上雙方均同意勞的女兒是跟陳姓分居丈夫所生,法官直言「她怎會答應永不實現的條件」。
官﹕理據誣衊 判付訟費
辯方又指何的女友、前亞姐曹央雲及其小孩居於山頂大宅,該處市值扣除銀行按揭後淨值2.8億至3.1億元;勞不滿何照顧新歡,要求獲賠大宅淨值的10%。法官指所說若然屬實,賠償不應多於3100萬元,「為何雙方同意更高的3400萬元」。况且勞玉儀去年12月底協助嘉域集團在雅佳清盤案商討和解時方知大宅價值,故不可能在1年前開價3400萬元。又指二人情已逝,怎會介懷照顧新歡。法官指何的理據誣衊,無憑無據,判付懲罰性訟費。
嘉域集團捲入雅佳清盤案,何永安的家族基金資產遭凍結,周轉不靈,兩度向勞玉儀任董事的Maxx Capital Finance Ltd貸款共9500萬元,勞須放售兩物業及從外匯投資戶口調動資金「救駕」,計算損失及與何商討後,得出3400萬元協定款額。
【案件編號:HCCL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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