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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連日來不少傳媒鋪天蓋地報道任亮憲的情史,被捲入的女事主名字亦愈來愈多,更有傳媒鉅細無遺地報道據稱是強姦及非禮案的情節。不過,有資深大律師提醒,傳媒的報道有可能令市民對任亮憲的為人,以及案情「先入為主」,假若日後案件帶上法庭,任亮憲有可能以得不到公平審訊為由,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陪審員曾看報道 或生壞印象
所謂永久終止聆訊,意思是辯方要求法院不再受理案件,被告毋須經過審訊便可釋放。以今次任亮憲的案件來說,傳媒詳細報道不利他的消息,情史一籮籮,有可能令公眾對他有壞印象,甚至對案情「先入為主」。
若律政司最後決定控告任亮憲強姦,案件將交由高等法院審理,由陪審員決定他的命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屆時辯方可以「未能得到公平審訊」為由,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但前提是要說服法官,陪審員悉數都看過有關報道,有可能對他存有壞印象。
成功終止聆訊 港未有先例
湯家驊表示,美國司法史上有過以這個理由而成功終止聆訊的案例,香港則從未試過。翻查資料,2005年女星應采兒捲入藏毒案,其代表律師就曾以案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對被告不公平及造成困擾為由,提出永久終止聆訊,但遭裁判官拒絕;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被控造市案,辯方一度質疑廉署隱瞞截聽毛玉萍與他人的電話對話,要求永久終止聆訊,但同樣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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