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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替丈夫洗脫管理淫窟罪,前女警47日車輪式偷錄作供警員對話,力證警方「夾口供」,終令丈夫等9名被告無罪釋放。但律政司指前女警與兩同謀違規偷錄,高院早前裁定她與另一同謀藐視法庭罪成,昨分別判兩人監禁9及6個月,但均准以緩刑18個月執行。
法官韋毅志指偷錄證人對話從而為被告脫罪,可謂本港及海外均從未見過的藐視法庭方式。他考慮到被告吳惠冰護夫心切,但同時認為她身為前女警,應深明不可在法庭偷錄證人。法官指吳及同謀黃文俊的行為會影響該案,長遠也會打擊本港的司法制度,令人擔心上庭作供。
官﹕考慮到被告護夫心切
法官要求吳、黃須向律政司支付彌償性訟費,至於被判藐視法庭罪脫的師爺姚木德則脫罪,但法官拒絕他要求律政司向其支付訟費的申請。至於被盜錄的兩名警員,將面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行為失當罪候審。
【案件編號﹕HCMP8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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