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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少二、三線公司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建議將股份拆細、發紅股或供股等,一連串數字往往令人眼花繚亂。此外,送紅股或供股須經過股東會批准,但很多公司卻將除權日定於股東會舉行之前,亦令投資者承受更多不確定風險。業界人士指出,發紅股及供股均要召開股東大會並獲股東投票批准,方可進行。然而,擺在眼前的怪現象是,不少上市公司如信利國際(0732)及志高(0449),紅股除權日均在股東特別大會之前,若最終議案被否決,買賣雙方均失預算。
資料顯示,09年共有605宗除權個案,當中3宗被股東大會否決,而港交所(0388)早前已就應否規定股份,須待有關權益獲得股東批准後,方可進行除權買賣,徵詢市場人士的意見。
此外,發紅股及供股,在除權日及股價正式上板日往往相差數個星期,而股份拆細則是即日生效,相比之下,送紅股及供股所產生的「真空期」,令投資者面對更多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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