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創科技(8111)去年與俄羅斯能源投資集團訂立備忘錄,支付200萬美元(約1550萬港元)作首期按金,收購2個俄羅斯天然氣田的開採牌照,惟一創後來指賣方失實陳述而終止交易並追討按金,俄羅斯能源集團昨日反告一創及其公司高層,指他們違反口頭承諾,要求賠償700萬美元(5460萬港元)及3000萬股一創股份。
4名原訴為兩間海外註冊公司Max Success Group Ltd.、China-Rus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Ltd.、香港註冊公司俄羅斯能源投資集團及3公司的董事秦雲。答辯人為一創科技集團、行政總裁兼執董侯小文、主席侯曉兵及執董豐羽。
去年簽諒解備忘錄 一創已付訂金
入稟狀指出,China-Rus於去年10月購入持有兩俄羅斯天然氣田開採牌照公司的51%股權,同一時間,秦雲經豐羽介紹認識侯小文及侯曉兵。去年6月雙方簽訂諒解備忘錄,當中指明,一創會在財政上支持計劃,但先付的200萬美元訂金,稍後可以取回。
惟原訴指出,雙方當時口頭協議,一創不會真的取回訂金,侯氏兩人亦答應會將一創的4500萬股以每股7仙(市價原為每股5毫)低價讓予原訴一方。此外,侯小文再開出相等於訂金金額的1550萬港元期票交由豐羽保管,保證一旦交易有變卦,會將支票交予原訴。
原訴指及後一創未有提供資金;亦只把1500萬股轉到秦雲的代表名下,拖欠餘下3000萬股;豐羽未有交出期票;一創旗下公司更向原訴入稟追討200萬美元訂金。
被質疑為令股價上揚
原訴指一創根本沒有能力承接這個3000萬美元的天然氣田計劃,但仍然誘使原訴簽訂諒解備忘錄,事件令一創股價上揚有利於答辯人,因此要求眾被告執行轉讓股份的承諾,及向原訴賠償700萬美元。
【入稟編號:HCA18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