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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2005年被選舉為村主任後,村長錢雲會就多次帶領村民上訪維權。在5年的村長任期中,3次被送進監獄,3年半都在獄中度過。
《南方都市報》報道,2004年4月,浙能樂清電廠在寨橋村徵地,與村委簽訂協議支付3800萬元的補償費,但村民指沒有收到款項。同年,3名村民因上訪被「聚衆擾亂公共秩序罪」和「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判囚1年半(緩刑2年),錢雲會就是其中一人。2005年他以超過90%的選票當選村長。
為了兌現選舉承諾,錢雲會帶領村幹部為村民上訪,但由於仍處於緩刑期,2006年5月,錢雲會正在村委會開會時,被警方押走,並坐足了1年半刑期剩下的7個月。由於缺少上訪經費,村幹部賣出部分集體財產用於上訪。2008年,他因倒賣土地所有權罪被判2年,今年7月才出獄,繼續帶領村民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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