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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起預繳款半年 銀行「辣招無理」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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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8日 09:58
2011年01月08日 09:5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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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瑜伽或美容店突然倒閉,店主和清盤人慣常指債權銀行扣起客戶預繳款項導致周轉不靈。曾任永亨信用財務董事兼總經理、現為第一信用財務公司主席冼國林表示,銀行擔心客人不滿服務商的產品,會要求銀行退款(指信用卡簽帳款),所以延遲將客人簽卡預付款項轉交服務商。

但冼國林批評,業內確有無理扣數手法,「有些銀行由扣數約兩個月擴至半年,試問服務商半年後才收到錢,又怎能營運?」服務商為了增加收入,不敢與信用卡銀行「斷交」,無奈接受銀行的不平等條款要求(長時間扣起客戶預付款不放)。

星展零售銀行業務董事總經理王潔鳳稱,一般業界只會扣起款項約30日,不過,另一個銀行界人士對本報說,不排除收單銀行與商戶訂立「辣招」,扣起款項時間或許更長,但強調商戶屬自願與銀行簽署合作合約,「如果商戶嫌太辣,應可選擇與其他收單銀行合作;但若很多銀行俱給予商戶較苛刻合作條件,或代表銀行質疑其財務狀况」。

金管局去年8月向銀行發指引,要求10月1日起簽訂的信用卡分期付款預繳購買服務協議,金融機構須確保店舖在簽約前確保客戶明白,即使店舖倒閉,客戶仍有供款責任。金融業界預計,在10月後簽訂的分期付款預繳購買服務合約將較難推翻,客戶難如去年般,以事前不知為由要求銀行豁免供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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