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免供死會 消委籲預繳一筆清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8日 22:56
2011年01月08日 22:56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去年已先後有3間瑜伽中心倒閉,涉及會員逾2萬人,踏入2011年又再有瑜伽中心結業,涉及會員人數更逾6000人,相信去年已浮現的信用卡「供死會」問題又會再出現﹕利用信用卡分期繳付學費的消費者,即使瑜伽中心倒閉,仍要繼續繳付銀行餘下年期的學費。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消費者,以信用卡預繳瑜伽學費或美容套餐,一次過付清較有保障,若選擇分期付款,一旦商戶期間倒閉,就有可能要「供死會」直至合約完結。

消委會去年收到涉及瑜伽中心的投訴多達500宗,其中330宗,即66%與倒閉有關,是過去4年最多,涉款近337萬元。在過去個案中,即使瑜伽中心已倒閉,以信用卡分期預繳費用的會員,仍然要繼續每月繳款直至合約完結。

分期付款如簽貸款協議

過往不少事主反映,簽約時根本不知簽署分期供款文件預繳學費,等於和信用卡公司簽了一項貸款協議,就算瑜伽店倒閉無法提供服務,他們仍要按貸款協議每月供款。去年多次發生同類事件後,消委會和政黨斡旋下,部分事主獲銀行豁免繼續供款,而金管局則於去年8月頒布指引,要求由10月1日起,銀行和財務公司要確保商戶向消費者清楚解釋這類貸款協議的條款,並在所有主要條款旁簽署簡寫確認。

不過,金融業界人士指出,金管局指引實施後,客戶簽署的分期供款文件上有姓名縮寫簽署,即表示客戶明白供款責任,店舖倒閉後客戶若以不知情要求銀行豁免供款,相信不會成功。

涉詐騙銷售倡列刑事

對於監管預繳式收費,政府去年7月就保障消費者權益作立法諮詢,建議將涉及詐騙的銷售手法列為刑事,但不建議設立獨立機構保管(stakehold)客戶預繳款項。政府消息人士解釋,後者可能會增加消費者成本,亦可能令小商戶難以經營,衡量各種方法後(見表),認為將詐騙行為刑事化,以及增加合約內容的透明度,能夠較有效保障消費者。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指出,政府的建議只會在服務機構結業後,調查是否故意「吸水」倒閉並提出檢控,「只能在事主被騙錢之後才做,無法避免被騙錢的問題」,未能對預繳式消費的問題對症下藥。

他建議政府成立中介機構,或合約加入強制條款,要求中介機構或銀行收取客戶預繳費用後,暫時不要全數付款給服務機構,保留部分款項作保障,一旦商戶閉倒或出問題,可用作賠償消費者。他又建議為瑜伽和美容行業,設立簽約後的冷靜期,保障消費者。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