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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燈被捉承認錯誤王浩信踩單車犯例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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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04日 18:30
2018年05月04日 18:30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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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爆相爆片】現年34歲的王浩信憑《踩過界》中行俠仗義的律師榮升視帝,戲中盲人律師造型殺死人,但有時太過入戲,在現實中可能掛一漏萬。本報讀者林先生透過「爆相爆片」分享王浩信無視行人過路燈指示,兼且踩着單車橫過行人輔助線,沒有注意安全守則。
未有下車
林先生接受電話訪問時說:「上星期六大概12點幾,我揸車經過環保大道,見到王浩信踩住單車橫過行人路,第一盞燈佢都有跟行人過路燈,不過第二盞佢可能等唔切,紅公仔都照過。」從林先生提供的片段見到,王浩信當時一身單車運動裝扮,戴着墨鏡孭着背囊,由日出康城對出踩着單車去到燈位。在行人輔助線前橫過馬路時,他並沒有下車,以腳尖半踩半推單車橫過。
到中間安全島時,王浩信見行人過路燈顯示紅公仔,停下等待大概10秒左右,見仍未轉燈時,便直接踩單車橫過馬路,對於時常有泥頭車駛過的環保大道,可謂非常危險。根據香港條例,所有踩單車人士,在橫過行人輔助線或者在行人路時,都需要下車推車,所以王浩信觸犯兩條法例。
多謝提點
王浩信昨日回應傳媒表示:「多謝提點我對單車喺道路使用上嘅錯誤,以後我會更加了解清楚單車喺道路使用嘅交通細則,謝謝!同時亦希望由新聞可以帶出更多有關單車喺道路使用上嘅知識,畀更多單車愛好者可以更安心享受喺市區踩單車嘅樂趣,多謝你哋。」黃國桐律師接受電話訪問表示,觸犯道路交通條例可被判處罰款,他說:「條例上單車等同汽車,佢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不小心騎踏單車』。」
採訪:何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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