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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除暴安良 容易吃法律虧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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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0日 05:59
2011年01月10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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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其實,大陸民間也有不少反扒、反拐的志願組織。然而,由於這些組織都沒有得到官方授權,在對付疑犯時容易越權「踩過界」,反而成為法律制裁對象。

在各種志願組織中,以反扒組織越界風險最大。大連的「獵鷹反扒聯盟」,在制服盜竊疑犯時,多次把對方打傷,有時更冤枉好人。2010年年底,該組織中9名反扒隊員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囚半年至3年(包括緩刑)。其骨幹成員承認,隊員行為「於情無愧,於法有責」。獵鷹的創始人因為追小偷犧牲,成員也經常受傷,有評論指出,法律不應該讓弘揚正氣的好人流血又流淚。但審案的法官也強調,反扒志願者的行為超過正當防衛尺度,應受法律制裁。

越界自行執法反受制裁

另外,內地打假人士通常會故意購買假冒偽劣商品,隨後再向商家索賠,以此打擊製假行為,也有一定風險。重慶曾打假14年的市民劉江,去年購買藥品並舉報電視台虛假廣告,他在多次索賠成功後,被以敲詐罪遭刑事拘留。

對此,仔仔也表示,作為志願者,只能履行法律賦予一個普通百姓的那點責任和義務,來關注社會問題,因而也會經常作相關的法律諮詢,確保安全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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