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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拒吃「回頭草」 醋漢涉30刀斬殺情敵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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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2日 05:59
2011年01月1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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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涉於2009年在土瓜灣道狂斬前妻情人30刀致死,昨就謀殺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在高院受審。前妻昨供稱,與被告結婚逾廿載後,被告有外遇要求離婚再娶,其後被告新婚不如意,想吃「回頭草」被拒,但不忿前妻與已婚男同事發展,死纏不休。

被告劉解開(53歲)被控於2009年2月24日在土瓜灣道謀殺陳漢基(53歲),及傷害前妻戴鳳儀(45歲)。被告昨在犯人欄內眉頭深鎖,緊緊盯着作證的前妻戴鳳儀。戴則表現冷靜,與被告沒眼神交流,昨稱與任職待應的被告於1982年結婚,05年被告因外遇問題要求離婚。戴曾落力挽留,惟被告態度堅決,二人遂於06年離婚。被告隨即再娶並誕下一女,戴仍與兒子同住在婚姻居所,被告仍管有鎖匙。

戴稱離婚後和被告維持普通朋友關係,偶爾通電及見面。戴其後轉職洗車工人,認識已婚部門主管陳漢基,二人於08年底發展「地下情」,但沒有性關係。

刀插前妻情敵合照書「死」字

此時被告向戴表示婚姻及工作不如意,且多次要求復合,戴均斷言拒絕,被告仍死纏不休。09年1月,陳到戴家修理電腦,被告突然上門,二人相遇打招呼後,被告稱想拿指甲鉗,離去時戴目睹被告三次把指甲鉗丟到地上泄憤。

其後戴向被告承認「識咗個男人」,被告仍死纏求戴「畀我返嚟啦!」戴曾找被告妻子着她「睇住你老公」。戴又表示,某天曾在家見到她與陳的合照遭撕爛,又見生果刀插在寫着「死」字的合照上,相信是被告所為。2月某天,被告曾到戴家中晚膳,事後在樓下哭泣,戴安慰他,被告表示無事後離去。

控方又指出,被告曾對兒子稱「要攬住個仆╳(死者)一鑊熟」。案發時戴與陳及其他同事正步入餐廳用午膳,被告突然走出斬陳30刀,戴亦被弄傷。警誡下被告稱「我唔小心傷害你(戴),但我一定要斬死個雜種!」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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