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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拒醉娃投懷送抱 的士司機非禮還押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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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3日 05:59
2011年01月1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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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飲至酩酊大醉的女子登上的士後,醉醺醺與司機搭訕,誤認對方是情郎而主動投懷送抱,司機見飛來艷福,乘勢在車上與對方親熱。

女子酒醒過後發現被人佔盡便宜,更因而患上創傷後遺症,一心以為有艷遇的司機則被控非禮,有可能要身陷囹圄。

被當情郎 趁機親熱30分鐘

現年47歲之的士司機何統源,昨在區院承認於去年1月26日非禮28歲事主X,法官押後至本月26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還押監房。

案情透露,X在案發日與男友人飲酒至凌晨3時,友人截的士並吩咐司機把爛醉如泥的X載到油麻地;但至早上5時,X仍逗留在彌敦道旺角政府合署附近,並登上被告所駕駛之的士。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透露,當日X登車時明顯酒醉未醒,一時說要去慈雲山,一時說要往土瓜灣,最後被告載X到慈雲山後把的士泊在路邊,下車打開後座車門,欲問清楚X真正目的地,當時躺在後座的X要求被告進車廂跟她聊天,後來X愈坐愈近,對他又攬又惜之餘,更索性坐被告的大腿上,但口裏卻叫着另一個人的名字,其後兩人開始親熱。

被告否認曾強姦X,但承認趁她不清醒及認錯人,把其下身衣物全脫掉,並曾用手指插入X的私處並撫摸其胸部,兩人親熱了30分鐘。

事主內褲檢精液

當X清醒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被告則站在車外着她穿好衣服,表示會載她返家,X雖感到迷惘,但一直未敢反抗,直至發現自己的手提包不見了才大為緊張,被告見她不斷哭泣,遂載她到登車的地方尋找,但未能尋獲,被告於是提議載她到黃大仙警署報案。

往警署途中,X隱約記起在車上曾被人摸胸及脫衣,於是在警署趁被告離去後向警員投訴被侵犯,警方調查發現X的內褲上染有可能是來自被告的精液。

律師求情:被告對家人盡責

被告代表大律師昨求情時透露,X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被告認罪可免卻X出庭,而被告犯案是因一時衝動,乘人之危佔了X的便宜,現已非常後悔。律師透露被告對家人盡責,已離婚的他一直照顧同住的母親、身處老人院的父親和患血癌的胞弟,閒時亦當義工,在「香港少年領袖團」培訓年輕人,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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