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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岸上網費管理費綑綁違公契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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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7日 21:59
2011年01月17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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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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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揭發長實位於馬鞍山的屋苑「嵐岸」涉違反2006年政府新引入的大廈公契新條款,以綑綁形式將和記寬頻服務費自動加進管理費內,1000名業主縱不用指定寬頻商亦被迫付錢。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長實做法壟斷,準備組織居民抗議,要求管理公司向未有使用指定寬頻的業主退回入伙兩年來多付的管理費。

雖然記者查詢後嵐岸管理公司態度軟化,改稱拒用指定寬頻的業主可申請退回管理費,但上述新公契條款卻無法保障2006年前入伙的舊屋苑。除嵐岸外,本報另發現至少8個屋苑共1.2萬戶現仍受綑綁式管理費困擾,有身兼立法會議員的大律師促通過公平競爭法解決問題(見另稿)。

近年不少新落成屋苑發展商均把屋苑集體寬頻上網甚至固網電話合約,批給有關連的寬頻供應商,並把上網費綑綁入管理費內,因管理費不可扣減,故小業主縱拒用指定寬頻也要付上網費,造成壟斷。一些已有其他寬頻合約在身的新業主搬入屋苑後,更被迫雙重付費。

2006年地政新條款阻綑綁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向本報透露,新屋苑管理公司將不能再用綑綁式管理費逼用戶使用指定寬頻,因地政總署06年在電管局建議下,為06年4月後批出大廈公契的樓宇加入新公契條款,大意是﹕「除非業主是相關電訊服務訂戶,否則他們毋須為相關的設施或服務以任何形式付款」,但新條文無追溯力,故對06年前落成的屋苑無效。

記者綜合網上資料,確認3個06年後入伙屋苑仍是由發展商指定寬頻供應商,包括長實的嵐岸、雍雅軒及恒基地產的翔龍灣。其中雍雅軒因屬服務式住宅故沒上述新公契條文,至於翔龍灣,發展商恒基指「TGC Connect」免費上網只是設有期限的贈品,不算是綑綁式管理費。

不過,長實嵐岸公契既載有地政總署06年新加的條款,但仍把和記寬頻及家居電話月費自動加進管理費內,涉違反大廈公契。

長實初拒退款後答允

長實發言人1月7日首次回應查詢時,原拒絕向不肯用和記服務的嵐岸業主退管理費,但當記者提醒此做法違反06年新公契條文,嵐岸服務中心發言人於5天後則回應說﹕「若有住戶有此需要,可啟動既有機制退回費用給業主。」該發言人承認曾接獲小量住戶類似查詢,但指未收過正式退款申請,亦未有透露1000名嵐岸業主每月要交多少上網費。

另8屋苑涉綑綁未違公契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批評,地產商以綑綁式管理費逼業主用指定寬頻屬壟斷,業主可能被迫雙重付費,區議員楊祥利則指收過住戶投訴不滿嵐岸和記寬頻的速度。陳克勤更要求長實向過去兩年沒用和記服務的業主退回管理費。

除嵐岸外,按網上及電訊業人士資料,現至少另有8個屋苑共1.28萬戶業主,同樣遇到寬頻費被綑綁進管理費的問題(見表),但8屋苑因公契無新條款故不算違規。8個屋苑有5個屬長實(8156戶)、3個屬新地(3608戶),長實回應指旗下5屋苑寬頻以集體使用為原則以達至最優惠服務費,故難為個別單位安排退回管理費。

新地:公開競投 收費不貴

新地則指出,旗下3屋苑均在04年前落成,雖然寬頻費是加進管理費內,但業委會在電訊合約期滿後有權作公開競投及更改供應商,而3屋苑住戶寬頻收費一般每月僅數十元,以每平方呎計費用僅介乎6.4仙至9.3仙,收費不算昂貴。

明報記者 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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