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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梁國才雖非家中老大,但父親5年前過身後他即擔起重責,照料胞妹與母親的起居服藥。案發前他察覺胞妹種種異動,逕自安排胞妹入院,可惜遲來一步,未能阻止慘劇,慨嘆不應讓胞妹與行動不便的母親共處一室。
梁國才表示深愛家人,供稱3人原與父親同住樂民新邨逾30年,父親2006年去世,他帶病照顧母親和胞妹。直至09年,他的精神分裂病情受控,胞妹病情卻「蠢蠢欲動」。梁憶述被告事發前兩周自行停藥,平常會自行烹調及進食,事發前卻有3至4天沒有吃飯,他又指胞妹凌晨3時仍未入睡,神情呆滯,視線缺焦點,懷疑她精神病翻發。
梁國才稱,當日察見胞妹無異樣,遂於9時許前往九龍醫院與醫生討論,最終獲發胞妹的入院信,詎料難阻悲劇。被告渾身血污呆站,對回家的兄長問「你殺咗阿媽呀」不回應。
辯方大律師問梁國才知不知道他離家期間家中發生何事,梁國才無奈道﹕「知道(會出事)嘅話,我唔會(出)去。」辯方盤問時他同意母親額頭有一長方形印記,胞妹曾表示是保護母親的符咒,但從未懷疑她曾襲母,認為除了病發外無其他原因弒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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