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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師倡准先驗樓後付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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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8日 05:59
2011年01月1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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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測量師學會表示,十分關注近期有關新盤收樓的投訴,認為事件反映政府監管不足,香港社會要改變新盤「先付尾數後收樓」的文化,買家應該可要求先睇樓才付錢。該會建議政府立法規管所有樓盤,包括舊地契樓盤。

現時舊地契樓盤毋須申請預售樓花同意書,於賣樓時大部分環節可說是「無王管」,發展商可以不發放樓書、圖則及預先公布價單。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表示﹕「一般市民哪會知道什麼舊地契、新地契,『我信你政府會睇住嘛』。」

應規管所有售樓資料

潘永祥認為政府立法時,應把所有銷售樓盤的資料都納入規管。他說,若所有準買家都主動向發展商索取大廈公契地契、圖則、樓書,可促使發展商日後主動準備相關資料。另外,有發展商會聯同代理在售樓現場提供一些僅供參考的資料,他建議準買家要求在場發展商代表複印資料和蓋印作實,留待日後作依據。

目前業主一般會待簽署所有法律文件後才獲發門匙收樓,倘若物業間隔質素與文件不符,便難以「返轉頭」。潘永祥承認,這種行之已久的收樓文化,有待檢討和改善,建議發展商參考二手物業銷售,容許買家預早一日檢驗現樓。他亦指出,看不到發展商有何理由拒絕業主先驗樓後往律師樓簽署文件。

倡限簽臨約一天後公布成交

同時為政府立法規管賣樓的督導委員會成員的潘永祥表示,目前按地建會指引,發展商簽臨約後5天內才公布成交屬過長,建議縮短至一天;另建議除了發展商董事局成員或其直系親屬購入旗下樓盤要披露外,其他高級職員亦要披露;又建議樓書要包含一張樓盤實景高空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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