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及西半山豪宅The Icon交樓時單位裝修未完成的投訴個案增至5宗,有準業主引述發展商稱「重執」單位要8星期,令他損失其間的租金、水費、電費、差餉、煤氣費和管理費達10萬元;發展商榮豐國際表示,會負責A及D單位3個月內的水電煤差餉和管理費,但對延期交樓是否賠償則無承諾。消委會指出,若買家認為發展商交樓時有違賣樓承諾,貨不對辦,可向對方索償。
榮豐國際透過中原地產作上述承諾,並指出所有單位都會有1年保養,並設專線2525 2855供查詢。中原地產發言人亦表示會協助業主。
消委﹕發展商交「爛樓」可索償
消委會證實接到一宗有關The Icon的投訴。據了解,投訴人透過地產代理購入一個900萬元單位,驗樓當日才被告知廚房未完工,未能收樓,投訴人到單位查看,發現廚房只得一個框,大為驚訝。職員表示須先付清物業款項,才會完工。投訴人亦發現單位間格與售樓書簡介有出入。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發展商交「爛樓」予買家是不可接受,因買家收樓時已有合理期望,是可以居住的,即使發展商願意「執漏」,但買家在該8個星期如何是好?她說,若買家認為發展商交樓有違賣樓承諾,貨不對辦,可向對方索償。
公民黨接5投訴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該黨收到5宗涉及The Icon的收樓投訴;其中買下近千萬元單位的李先生,上月中清付餘款後,收樓前代理要求他簽妥水電費等轉戶文件才給他鎖匙,他打開門才發現「廚房未整好,地板未舖好,住唔到人」,發展商則表示要多8星期裝修,但沒有說明確實日期。
李先生慨嘆「樓收遲咗,錢畀多咗」,這段期間要為新房付管理費、水費、電費等,估計連同原可租出的利潤,總損失約10萬元。
律師黃鶴鳴指出,發展商未做妥裝修,有違約之嫌,他說買家雖然已簽紙收樓,但若他在不知單位情况下簽字,仍可追討。
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表示,一般來說會以樓宇買賣合約為準,賣家多在合約中加入條款保障自己,例如合約所列的資料會凌駕之前的說明書、經紀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