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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工被迫簽約假自僱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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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1日 05:59
2011年01月2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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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將於5月1日實施,有基層散工投訴被迫簽訂合約轉為「承包商」,不願簽署即被辭退。協助員工的勞聯表示,相信隨着最低工資實施臨近,將有愈來愈多僱主逼僱員轉為承包商,逃避提供勞工福利以節省開支。

梁女士半年前開始為藥品物流公司工作,負責藥物包裝,雙方一直沒有簽署僱傭合約,近日公司要求他們簽署合約,轉為「承包商」,工資和計算方法與之前一樣,即為每箱藥物60元,員工需要自行負擔保險。

最令梁女士不滿的,是合約其中一項條款指出,若因「承包商」疏忽,或供應的服務引起任何毁約而遭第三者成功索償,承包商必須賠償予公司。她表示,她與其餘約10名員工均屬散工性質,公司接貨後找他們工作,一批貨大多包裝3至4日,每天工作7至8小時,一般每人每天可完成6箱包裝,每天掙取約360元。

僱主逃避勞工福利

勞聯副主席吳慧儀認為,該公司要求員工簽約成為「承包商」,是企圖逃避僱主應有責任,包括向僱員提供年假、病假、購買保險等福利,更企圖將商貿風險轉嫁僱員身上,是不負責任。據她了解,至少有兩名新移民婦女為保工作簽下合約。她又估計逼員工簽署新合約有可能與最低工資有關,包括減少僱員福利以節省開支。

立法會議員李鳳英表示,即使雙方過去未有簽約,口頭承諾同樣具法律效用,如僱主單方面逼僱員轉為承包商,有可能屬違法。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如僱員懷疑權益受損,可向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或致電2717 1771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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