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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蓮臺謀殺案 少年獲撤誤殺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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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1日 05:59
2011年01月2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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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07年牛頭角玉蓮臺童黨廝殺導致15歲男學生胡羽熹被鐵通扑死一案,5名因謀殺及誤殺被判監5年至終身監禁的青年早前上訴,當中被裁定誤殺罪成的文嘉達昨上訴得直,獲撤有關罪名。

案情指出,事主胡羽熹2007年7月在網吧與文嘉達的朋友黎建邦爭執,黎翌月召集同黨到玉蓮臺向胡報復,他向同黨分派水喉通並襲擊當時正與友人玩紙牌的胡,令其傷重至死。

上訴庭昨頒下判辭,指現年20歲的文嘉達,當日被委派往認人,將胡等一幫人認出,但控方無證據顯示他早就知道會用上武器報復,且襲擊時他亦不在場,故原審法官包鍾倩薇當時應裁定文嘉達的控罪表面證供不成立,亦毋須繼續讓陪審團考慮其誤殺罪名是否成立。至於其餘4名被裁定謀殺罪成的被告,他們的上訴則被駁回。

【案件編號:CACC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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